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2021年5月11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5-11 来源:攀枝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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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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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D21LD0506PZ01 |
仁和区 |
中坝乡学房村团山堡组 |
1、已经缴垃圾费,但是村里的垃圾未得到处理,农田打农药的药瓶直接扔到河里。2、龙泉养老护理中心(山庄)生活污水直排到河沟里,私自改造河道养鱼,请处理。 |
2021年5月7日,仁和区副区长兰敏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经查,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事项地点为中坝乡学房村。“龙泉养老护理中心(山庄)”实为“泉龙养老照护中心”属仁和区中坝乡学房村马箐组村民郑某发展的康养产业,于2018年5月营业,主要接待外地游客冬天来攀居住康养。 1.关于“已经缴垃圾费,但是村里垃圾未得到处理,农田打农药的药瓶直接扔到河里”问题。 经查:2020年1月,中坝乡政府、学房村委会和攀枝花市樟翔物业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启动实施“政府+企业+群众”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模式,政府投资购置垃圾桶、垃圾车等基础设备,企业投入人工劳务定期清运垃圾,群众按照村民公约交纳垃圾清运费,每人每月5元。群众使用农药后的外包装及农药瓶等均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处理。学房村垃圾收集处理措施规范、管理机制完善。但工作专班在现场对学房村居住点、河道周边检查发现,仍存在零星垃圾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龙泉养老护理中心(山庄)生活污水直排到河沟里,私自改造河道养鱼”问题。 经查:泉龙养老照护中心自建有生活污水化粪池,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沉淀后用于浇灌芒果树,未直排入河沟。泉龙养老照护中心旁的生产水池属村集体建设,为2017年区财政补助项目,资产属集体所有,不属于私自改造河道。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兰敏;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水利局局长陈启华。 (一)处理情况:一是中坝乡政府、学房村委会立即组织动员辖区群众开展一次零星垃圾清理整治,提升改善卫生环境。二是中坝乡政府进一步加强垃圾清运监管,督促攀枝花市樟翔物业公司及时规范收集、清运、处理垃圾。三是中坝乡政府及学房村委会开展村民环境卫生等宣传教育,规范生活生产垃圾收集管理,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长效机制:一是中坝乡政府持续做好村民环境卫生等宣传教育,完善村规民约,不断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二是仁和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央、四川省相关规定,督促农药化肥经销商切实履行农药化肥包装物回收处置主体责任,督导乡镇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农药化肥使用农户回收意识,建立回收处置长效机制,加大考核和追责问责力度,确保农药化肥包装物回收处置达到中央和省目标任务要求。三是中坝乡政府继续加大龙泉养老照护中心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发现其污染环境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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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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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D21LD0506PZ02 |
西区 |
格里坪金林社区15栋 |
15栋前垃圾房一个月才清理一次,垃圾堆成山,臭味很大,请有关部门处理。 |
2021年5月6日,由西区格里坪镇副镇长曹柝组织金林社区开展调查工作。 经实地查看,群众反映问题位于苏铁西路674号后方。该处垃圾房权属属于云南省金沙江木材水运局(云南省金沙江木材水运局又称金沙江林产品公司,以下简称水运局)。该处垃圾房的垃圾由水运局负责清运,水运局系云南省农垦集团子公司。 2020年以来,格里坪镇金林社区就该处垃圾房清运问题多次与水运局综合部、资产部进行协调并督促该公司对该处垃圾及时清运。水运局资产部负责人表示三供一业改造后,水运局不再有垃圾清运费支出,无法处理垃圾清运问题,造成该处垃圾房清运工作严重滞后。群众反应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西区副区长郭建勋;责任单位:格里坪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格里坪镇副镇长周渝、曹柝。 经过现场查看,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1.格里坪镇协助水运局对该处垃圾房的垃圾进行清运。2021年5月8日,格里坪镇组织人员对该处垃圾进行了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2.格里坪镇积极督促水运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尽快与农垦集团下属物业公司签订物管协议,通过物管解决该处垃圾房清运滞后的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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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21LD0506PZ03 |
东区 |
银江镇 |
修银江镇水电站的烂园子处挖山造成扬尘大,之前居民已经举报过,但因泄密,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管理员名字叫张某)。 |
经调查:被投诉点为水电十局承建的银江水电站项目左岸边坡防护工程施工现场。 经现场核实,该施工工地采取了湿法作业,并定时对道路及裸土进行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地面作了硬化,铺设了湿润稻草防止车辆带泥驶出,围栏上安装了24小时不间断工作的喷雾头。同时该工程施工场地正在实施边坡防护工程“被动防护网基础设施”,已持续施工3天,未进行挖掘作业,不存在挖山产生扬尘。经查,东区有关部门未收到关于该项目扬尘问题的信访件,不存在泄密的问题;尚未收集到水电十局现场管理员张某打击、报复投诉人员的实际证据。因此,群众举报情况不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高应华;责任单位:东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人: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雷传峰。 防范措施:银江水电站目前正逐步进入建设高峰时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有效防范有关问题发生,下一步,东区将严格执行环保政策,积极督促企业落实“三防”措施,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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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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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D21LD0506PZ04 |
东区 |
万象城 |
1、“新疆和田玉烤羊肉王”凌晨还在营业,顾客说话声音及啤酒瓶掉落的声音大,严重影响居民休息。2、东区都市国际小区消防管道漏水,造成电梯故障,地下车库也都是积水。严重影响住户出现及安全,请处理。 |
2021年5月7日,东区工作组对投诉点进行了实地调查。 经查,新疆和田玉烤肉王烧烤店食客交流声大,噪音扰民问题属实。都市国际小区地下车库地面确有积水,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但未见消防管道破裂,且小区电梯运行正常,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局长蒋光红;责任单位: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责任人: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炳草岗街道派出所所长陈林。 整改情况: (一)关于东区新疆和田玉烤肉王噪音扰民问题。工作组约谈了烧烤店负责人,对其进行了法制教育,要求被投诉人张贴“禁止喧哗”警示牌,及时制止食客的不文明行为。烧烤店负责人已签定了承诺书,承诺立即整改,不再出现扰民行为。 (二)关于都市国际小区地下车库漏水问题。经查,都市国际小区商业部分总表与分表合计水量相差约100吨,经专家分析,都市国际小区地下车库积水为商业体生活用水泄漏所致。经各方会商,初步确定了对商业部分进行户表改造的整改方案,因户表改造工作量大,预计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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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D21LD0506PZ05 |
仁和区 |
中坝乡团山村轧钢厂旁边 |
轧钢厂旁边常年都在挖砂售卖,挖砂的淤泥长期直排河里,请处理。 |
2021年5月7日,,仁和区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经查,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轧钢厂旁边挖砂售卖的村民是荀某某,男,中坝乡团山村仓房组村民。 经查,中坝乡团山村仓房组村民荀某某于2019年6月~2020年6月期间,在距离自家约150米附近小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偶有采砂行为,用于自家房屋修建。2020年因资金短缺,房屋停建后就未再采砂,未用完的河砂约5立方米堆放于河边轧钢厂旁租赁的空地。在此期间,因附近3户村民修建自家房屋所需,请荀某某用挖掘机帮挖了6车砂约30立方米,荀某某收取了机械油料费共600元。据初步调查,未发现荀某某售卖河砂行为。河砂开采期间,村民所采河砂不经加工筛洗直接使用,没有生产加工的淤泥或尾水排放情况。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兰敏;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水利局局长陈启华。 (一)处理情况:仁和区水利局依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村民因生活自用少量砂石需到河道采挖的,凭当地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免办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对荀某某采砂未报经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备案就擅自采砂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荀某某于2021年5月8日前将堆放于轧钢厂旁的河砂进行清理。 (二)长效机制:一是中坝乡政府加强村民宣传教育,加强村民自用采砂监管,规范村民自用砂申报、备案程序。二是发动辖区网格员及周边村民参与监督,发现违法采砂等行为,及时制止或上报查处。三是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要求,加强河道巡查,及时遏制、处理违规采砂及河道“四乱”行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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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D21LD0506PZ06 |
米易县 |
白马镇威龙村10社 |
“中禾选矿厂”污水直排河沟无法灌溉农田,生产中灰尘大运输车辆噪音扰民。 |
经现场调查: 1. 群众反映“‘中禾选矿厂’”污水直排河沟无法灌溉农田,生产中灰尘大”情况不属实。 攀枝花中禾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正常生产,未见明显扬尘。原矿堆场及落料点设有雾炮机、水枪、洒水车等降尘设施;车间及皮带通道全封闭;厂区道路全部硬化,沿线建有喷淋设施;出厂门口建有自动化冲洗设施,所有降尘设施正常运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未见外排;货车冲洗水、厂区道路冲洗喷淋水、生产废水全部收集进入循环水池,用于生产,未见外排;尾矿库废水全部通过管道自流到高位水池用于生产,未见外排。 2. 群众反映“运输车辆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因该区域过往车辆多,交通噪音对周边环境存在影响。 |
责任领导:米易县副县长张洪瑚;责任单位:米易县人民政府;责任人:米易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李红刚。 一是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各项降尘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出厂运输车辆必须覆盖,防止物料漏洒,并加大冲洗,确保不带泥上路;三是加强水循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废水全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四是调整货车运输时间,尽量减少中午及夜间货运运输,减少交通噪音影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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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D21LD0506PZ07 |
仁和区 |
鑫岛游乐场鸟巢生态园 |
鑫岛游乐场鸟巢生态园旁广告公司,生产作业时带有刺鼻气味,请处理。 |
2021年5月7日,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张洪强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被投诉对象为攀枝花市东区盛世九兴广告商贸部,有《营业执照》,其核准经营范围为: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服务;销售;广告材料、包装用品、印刷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文体用品;装饰装修服务。 经仁和区政府工作专班现场核查,一是该广告经营部位于仁和区鑫岛游乐场鸟巢生态园旁边(攀枝花大道南段608号),距离居民区较远,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直线距离超过50米,50米范围内仅有一处体育娱乐场所(Superjump蹦床公园)。二是该广告经营部共3幢房屋,其中两幢为办公区(办公楼、设计部),一幢为加工制作区(打印车间),分区合理,外部环境整洁有序。三是其办公楼和设计部未进行制作加工,未发现异味;打印车间约有500平方米,有通风换气设备,现场正在进行广告打印和制作,未发现有不符合产品标准的原材料,加工车间内可以闻及广告材料散发的少许异味,但不刺鼻。群众反映有气味情况属实。 |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张洪强;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曾剑峰。 (一)处理情况。一是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商贸部限期变更《营业执照》标识的经营地址,2021年5月8日,该广告部办理了新《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已一致。二是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商贸部负责人邓红波下达检查意见,要求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使用符合环保要求材料进行制作加工,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加工车间的通风换气。 (二)长效措施。一是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与仁和生态环境局的协同合作,加大辖区广告制作加工场所日常监管及现场检查力度,抓好广告材料进货查验、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群众宣传,发挥基层网格员和群众监督作用,发现影响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向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仁和生态环境局投诉,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将及时依法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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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SD21LD0506PZ08 |
东区 |
粮食局良金大厦 |
前期已反映餐馆油烟还是没有使用公共烟道排出,问题并未得到解决,请处理。 |
经核实:该件与2021年5月5日东区第SD21LD0505PZ23号投诉内容重复。 2021年5月6日,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回味东方红餐厅、泸苑餐馆、思旗煲粥坊分别下发了《综合行政执法建议书》(攀东综执市建字〔2021〕第0510号、第0511号、第0512号),责令被投诉商家对油烟净化器长期未清洗、未正常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责令商家将烟道统一接入良金大厦烟道,彻底解决油烟散排问题,因其整改工作量大,商家承诺于2021年5月12日前整改完成。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郭江;责任单位:东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责任人:东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黄军。 整改情况: 2021年5月6日,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被投诉商家立即对油烟净化器及油烟管道进行清洗,确保净化器正常使用,减少油烟外排,消除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责令被投诉商家将烟道统一接入良金大厦烟道,彻底解决油烟散排问题(整改完成时限2021年5月12日)。下一步,工作组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整改措施和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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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D21LD0506PZ09 |
东区 |
中心医院 |
中心医院门口几家餐馆油烟及噪音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经查,被投诉点为城乡结合部,建筑物未经统一规划,楼间距不足10米。 银江镇华山村2组54号2家餐馆因靠近中心医院,客源足,生意好,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烟道从楼顶排口排出,对相邻楼顶居民造成困扰。同时,该地段游商多、外来人员集聚,人声嘈杂,影响居民休息。 因此,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庞靖杰;责任单位: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主任宋楠川。 整改情况:东区工作组督促小代餐馆、川菜园餐馆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装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责令餐馆在21:30后停止营业,以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对周边游商进行了提醒、劝导,防止噪音扰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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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SD21LD0506PZ10 |
米易县 |
白马镇高龙村二社龙洞湾 |
白马镇高龙村二社龙洞湾养猪户把猪粪便倒入水渠里,粪水水侵入水井里,居民用水都臭味,请处理。 |
1. 群众反映“白马镇高龙村二社龙洞湾养猪户把猪粪便倒入水渠里”情况属实。 经现场核实,被投诉养殖户实为湾丘彝族乡黄龙村下杨家地社村民,目前共有猪圈10间,其中9间已采取化粪池、沼气池收集处理粪污方式对粪污进行了处理,1间猪圈未配套化粪池。养殖户于5月5日将7头新添仔猪放入未配套化粪池的猪圈养殖,由于养殖户在清理该圈舍粪污时处置不当,导致冲洗圈舍的污水直接排入了下方的沟渠。 2. 群众反映“粪水水侵入水井里,居民用水都有臭味,请处理。”情况不属实。 经排查,未发现该养殖户养殖区域周边有水井,投诉养殖户下方为白马矿山建设移民安置新村(高龙村),该村村民生活用水为集中供水,供水水池位于该养殖户养殖场地20米以外上方。 |
责任领导:米易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书岑;责任单位:米易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湾丘彝族乡党委书记刘学。 一是督促养殖户立即将7头仔猪转移到其他圈舍养殖,封闭排泄口,及时清理受污染沟渠,全面做好畜禽粪污收集处置工作。同时立即修建完善粪污处置设施,严防粪污直接排入沟渠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县农业农村局、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做好养殖户畜禽粪污规范处置常态化监管,并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知识宣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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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SD21LD0506PZ11 |
东区 |
东风 |
修建公司大门口组装厂,工作时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经现场调查核实: 2021年4月,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修建分公司组装厂承接了部分钢结构工程,由于货物吊装时未轻拿轻放,产生了噪音,加之厂房年久失修,有大量的玻璃窗户破损,隔音效果较差,生产噪音对周围居民造成了一定影响,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童永;责任单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吴虹远。 针对群众投诉问题,攀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修建分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噪音进行监测(报告数据显示,该厂生产噪音未超标);二是严格将作业时间控制在7:00-19:00(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三是对靠居民一侧的窗户进行封闭,增强隔音效果(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四是加大职工教育、考核力度,避免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长期坚持)。下一步,工作组将组织“回头看”,确保上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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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SD21LD0506PZ12 |
东区 |
瓜子坪 |
马栏山攀阳工贸公司,来往进出车辆多,带起的灰尘太大。 |
经查,2017年以来,攀阳工贸公司已停止生产,退出原址。其生产区设备、设施已全部拆除,场地已打围管控,无车辆、人员进入。原攀阳工贸公司办公区已出租给攀枝花市吉祥驾校用作汽车教练场,地面已全部硬化,平时仅一辆通勤车接送学车人员进出。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王棚;责任单位:东区银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银江镇党委书记鲜果。防范措施: 东区工作组已督促吉祥驾校定期清洗通勤车,放慢车速,确保入场道路整洁干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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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SD21LD0506PZ13 |
东区 |
九附六都市国际二单元 |
二单元楼下商铺流下污水气味刺鼻请求处理。 |
2021年5月7日,东区工作组到现场开展了调查处理工作。经初步调查,都市国际小区雨水管可能存在破损,导致污水流到二楼楼梯平台。工作组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处西蜀大侠火锅店在二楼楼梯平台新开引水孔,将污水引流到楼下,产生了刺鼻气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庞靖杰;责任单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人: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胡蜀东。 整改情况:东区工作组组织专家对都市国际小区生活雨水管道存在泄漏的原因进行了排查,初步判定为该小区二楼西蜀大侠火锅店吊顶层内管道破损,导致污水外流。工作组已责成物业公司对二楼乱开水孔进行了封堵,采取污水收集措施,防止污水横流;敦促物业公司将吊顶开孔查验,根据排查结果制定维修方案(预计2021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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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SD21LD0506PZ14 |
东区 |
攀研院小区 |
桃源街90号物业出门岗,自来水管漏水,积水有臭味,希望水厂更换水管。 |
经查,因实施“三供一业”改造后,户表给水管道需穿过居民饭厅过道,部分业主对户表改造心存抵触,致使该小区供水管道无法切换到新管网。原供水管道老旧失修,漏水点多,漏水严重,浸泡落叶,发出异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区委常委余万兵;责任单位:东区炳草岗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炳草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海超。 整改情况:2021年5月6日,东区工作组联合市水务集团炳草岗水厂、润嘉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了整改工作部署会。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由炳草岗水厂立即对该水管漏点进行维修,拆除废弃管道(已完成整改)。二是由润嘉物业服务公司立即对漏水处堆积的落叶进行清理(已完成整改)。三是由市水务集团炳草岗水厂出具该问题情况说明,发布改管公告,根据小区24栋居民意见,立即推进改管工作。 下一步,东区炳草岗街道将采取日常网格化巡查机制,持续加大该点位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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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SD21LD0506PZ15 |
东区 |
金欧广场盛华堂商场 |
盛华堂商场楼上冷凝站,风扇噪音大。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
经现场核查,盛华堂商场楼上共安装冷却塔3座,分别为金瓯广场商场中央空调冷却塔、沃尔玛超市冷却塔和沃尔玛超市冻库冷却塔。现场产生噪音较大的为金瓯广场商场中央空调冷却塔,该冷却塔开放时间为每年3-11月,周日至周四开放时间为10:00—21:00、周五至周六开放时间为10:00—21:30,如遇店庆等临时活动会报备调整。冷却塔运行时会产生噪音,故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郭江;责任单位:东区商务局;责任人:东区商务局商务服务中心副股长李阳林。 责令四川省和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保持冷凝机运行与商场开闭店时间同步,缩短设备每日工作时长;二是对冷凝机机壳等松动部位进行加固,减少噪音排放(整改时限:2021年5月13日前);三是加大技术改造更新力度,适时引进并更换相关节能降噪设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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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SD21LD0506PZ16 |
仁和区 |
碧桂园小区 |
碧桂园小区紫云台路20附26号,无名废品收购站,占用小区汽车通道,废品对方太多气味大。 |
经核实,该无名废品收购站实际位于仁和区紫荆花路22附26号,现场存在乱堆乱放、占用道路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攀西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李劲松;责任单位:攀西科技城管委会。 整改情况:2021年5月8日上午,攀西科技城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李劲松带队,联合大河中路街办、花城社区、碧桂园物业相关负责人员前往碧桂园无名废品收购站,督促废品收购站人员对门外乱堆乱放、占用道路的物品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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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SD21LD0506PZ17 |
东区 |
健康路280号 |
健康路280号楼卫生脏乱差,长寿路46号附1号楼顶对垃圾未清理,臭味大。攀钢医院门口水沟未清理彻底。健康路131号楼下私人违规搭建养鸡养鸭棚,气味太大。 |
1. 关于“健康路280号楼卫生脏乱差”问题。 经工作组走访,健康路280号下方堡坎沟渠有白色垃圾、落叶堆积。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 关于“长寿路46号附1号楼顶垃圾未清理”问题。 经查,长寿路46附1号楼顶未见白色垃圾,但有落叶堆积的情况。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3. 关于“攀钢医院门口水沟未清理彻底”问题。 经查,攀钢医院门口水沟上方为健康路131号居民楼,附近有一用红砖铺设的污水窨井,未使用水泥勾缝,导致污水从砖缝向外渗漏,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4. 关于“健康路131号楼下私人违规搭建养鸡养鸭棚,气味太大”问题。 经查,健康路131号楼下居民搭建了瓜棚、鸡棚,圈养了约10余只家禽,气味较重。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童永;责任单位: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弄弄坪街道党工委书记何琉。 整改情况: (一)关于“健康路280号楼卫生脏乱差”问题。 2021年5月7日,弄弄坪街道组织力量对该处垃圾进行了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空。 (二)关于“长寿路46号附1号楼顶垃圾未清理”问题。 2021年5月7日上午,弄弄坪街道向润嘉物业送达了整改函,要求其立即对该处房屋楼顶落叶进行清理(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攀钢医院门口水沟未清理彻底”问题。 2021年5月7日,润嘉物业已聘请专业队伍,拟对健康路131号居民楼前污水窨井渗漏点进行修补,预计5月12日前整改完成。 (四)关于“健康路131号楼下私人违规搭建养鸡养鸭棚,气味太大”问题。 2021年5月7日,工作组找到家禽养殖户,要求其将圈养的10余只家禽处理,并对此处进行清扫、消杀。预计5月10日前整改完成。下一步,弄弄坪街道将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督查机制,引导群众监督环保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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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SD21LD0506PZ19 |
西区 |
金沙来酒店 |
金沙来酒店背后,原玻璃厂矸磁选,球磨机噪音大,该厂没有环评手续,但该厂照样偷偷运行,货车也在进出拉货,请处理。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西区工作组现场调查时,现场未组织生产,玻璃厂废弃厂房内堆存有渣铁约300吨;有除尘器1台、传送带3条、破碎机1台、抛光机1台、装载机2台;现场未发现球磨机。群众反映的“原玻璃厂矸磁选,球磨机噪音大”疑似李某某进行设备改装和调试时发出的噪音。经查,该套设备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批复。 |
责任领导:西区副区长郭建勋;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责任人: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唐晨钧。 行政处罚情况:无。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要求李某某立即停止设备调试及生产相关活动,于2021年6月10日前拆除现有设备,并将现场堆存的物料进行合法处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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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SD21LD0506PZ20 |
盐边县 |
新九镇平谷村 |
(龙蟒百零联)生产钒钛磁铁矿的厂,工作时灰尘特别严重,来往车辆也会带起扬尘。 |
盐边县新九镇对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一选厂、二选厂进行现场调查,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具体情况如下: 盐边县工作专班查阅三方机构四川劳研科技有限公司为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一选厂出具的《有组织废气监测报告》(第SN666号)、《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第SW210号),为二选厂出具的《有组织废气监测报告》(第SN667号)、《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第SW211号),报告中的数据反映两个选厂各项排放物指标均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符合有关行业要求。 龙蟒矿冶一选厂,现场检查矿石预分选车间至原料堆场的原料运输采用的是汽车运输方式,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工作,但该段道路破损,气温高,路面洒水后快速干燥,车辆通过带起一定扬尘。原料堆场喷淋设施开关为人工控制,喷淋频次和时间未固定,天气温度较高或者有风时,容易产生扬尘。原料运输车辆在原料堆场进行装卸作业时,喷淋设备未运行,导致产生大量扬尘,对周边环境卫生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龙蟒矿冶二选厂,现场检查矿山至一选厂的原料运输采用的是皮带运输方式,全长1.8公里。皮带运输线及原料堆放仓库均为全密封状态,且在皮带终端安装有皮运机收尘设备,对皮带运输产生的灰尘进行收集。出厂的运输车辆均进行货物封闭,并经过冲淋设施冲洗合格后才放行出厂。湾板桥主公路处至二选厂厂区大门的道路以及厂区内部道路,均由二选厂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每两小时洒一次水。连接道路两侧建有3个沉砂池,分段收集沉淀冲洗道路的污水,污水澄清后回抽循环使用,并定期对沉砂池的淤泥进行清理,未发现有乱排乱放的现象。就现场调查的情况来看,二选厂外部道路以及厂区的环境卫生保持较好,未发现有扬尘产生。 综上,群众反映“(龙蟒百零联)生产钒钛磁铁矿的厂,工作时灰尘特别严重,来往车辆也会带起扬尘。”的问题实为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一选厂道路运输及原料堆场产生的扬尘污染。因此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盐边县政协主席肖方敏;责任单位:盐边县人民政府;责任人:盐边县新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昊。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盐边县新九镇工作专班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5月7日下午17时10分,盐边县新九镇向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一选厂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针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到位。 1.每天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频次不低于4次,在出现高温、大风等天气以及原料运输量增加的时候,增加洒水频次。 2.增加原料堆场喷淋设施的喷水降尘时间,原料堆场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使用喷淋设施进行喷淋降尘。 3.继续加强企业源头管控,未封闭、未冲洗干净、超载的车辆严禁出厂(场)上路。 群众反映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整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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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SD21LD0506PZ21 |
米易县 |
白马镇鱼米阳光康养社区 |
原(通铁钛公司)选矿厂,作业粉尘太大,周围环境太差,运输车辆都是大型货车也影响出行安全。 |
经现场检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元通铁钛有限责任公司建有出厂货车自动冲洗装置,铁精矿堆场建有防风抑尘网,抑尘网顶部有雾状喷淋装置,场地有2把喷水枪;生产车间进行了封闭,原料仓大门有喷淋降尘;道路有专人清扫,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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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米易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段必兴;责任单位:米易县人民政府;责任人:米易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李红刚。 一是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各项降尘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出厂运输车辆必须覆盖,防止物料漏洒,并加大冲洗,确保不带泥上路;三是加大对厂区及厂门口运输道路的清扫、洒水降尘力度,有效控制道路运输扬尘;四是加强货车司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运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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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SD21LD0506PZ22 |
仁和区 |
前进镇五摩路245号 |
有未经允许的小作坊无证经营,制作洗洁净、消毒液有刺鼻的气味非常农,废水还就地排放,请处理。 |
2021年5月7日,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张洪强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被投诉对象为攀枝花市仁和区益净洁洗涤用品经营部(以下简称“益净洁洗涤用品经营部”),位于仁和区前进路241号4栋2单元2号,于2018年8月22日在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系个体工商户。 益净洁洗涤用品经营部背靠山体,面朝公路及坎下的芒果林,场地对面有散居农户,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区域。现场安装有纳米级乳化罐1套、打码机1台、双头流量灌装机1台、PH检测仪1台、净水设备1台,配有排水沟渠。 1. 关于“未经允许的小作坊无证经营”问题。 经查:益净洁洗涤用品经营部于2018年8月22日办理营业执照后,未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擅自增加经营范围开展洗涤剂生产属无证经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关于“制作洗洁净、消毒液有刺鼻的气味非常浓,废水还就地排放”问题。 经查:现场发现益净洁洗涤用品经营部进行洗涤剂重新分装等工作,存在一定气味,不刺鼻,属餐具洗洁精香精味。益净洁洗涤用品经营部无污水处理设备,建有排水沟渠,核查当天未见废水就地排放痕迹,但不排除生产时废水就地排放。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仁和分局局长张洪强;责任单位: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人: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曾剑峰。 处理情况:2021年5月7日晚上,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仁和生态环境局以及前进镇政府对益净洁洗涤用品经营部进行现场处理。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益净洁洗涤用品经营部《营业执照》《原材料进货台账》和《洗涤精销售台账》等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对无证经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下达行政强制决定书,对其生产设备、原材料、添加剂和标签进行扣押,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查封,对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超范围无证生产洗洁精等有关问题进行立案调。自5月7日起,益净洁洗涤用品经营部已停止营业。 (二)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动网格员及周边群众参与监督,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向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处理。二是开展举一反三排查,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属地政府等协同配合,加大辖区内各类经营场所日常监管及现场检查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抓好证照合一、绿色环保规范经营的监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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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6PZ23 |
仁和区 |
仁和区起辰花园小区10号楼 |
10号楼门面“长久汽车修理店”汽车修理时喷漆气味大,刮灰粉尘大,前几天反映了,也检查了,修理店的证件齐全就没有管,请处理。 |
2021年5月8日,仁和区工作专班赶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经查,情况如下: 1.关于“喷涂漆气味大”问题。 2021年5月8日,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前进镇政府邀请该楼栋居民代表3人,再次联合对该修理厂现场进场检查,发现该厂正在喷漆作业。喷漆房排气管道由喷漆房一直延伸到房顶,喷漆房有废气检查报告(四川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J19071002),时间为2019年7月,检测合格。现场再次检查该厂喷漆房使用台账、活性棉定期更换台账,现场抽查活性棉情况良好。该厂正常喷漆作业时,车间外无异味;在该楼顶排气口现场核实,无刺鼻气味。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刮灰粉尘大”问题。 经查,该修理厂打磨车漆采用水磨工艺,在修理厂现场打磨作业时,通过肉眼观察未感受到粉尘。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秦帆;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熊锐。 处理情况:一是2021年5月8日,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修理厂停止喷漆业务,立即聘请有资质公司做最新废气排放检测,根据检测报告依法开展工作;在废气检测报告出来前,如出现违规喷漆作业,仁和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对其处理。二是严格落实打磨车漆时,必须采用水磨工艺或带有环保设备的无尘干磨工艺措施,防止粉尘飘散。 (二)长效机制:一是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确保该修理厂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处理。二是开展举一反三排查,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生态环境局联合对辖区维修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辖区汽修企业做好废气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管理等环保工作。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仁和生态环境局依法从严从快对违规排放废气、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露天喷漆作业等行为予以处罚,起到震慑作用。四是向该修理厂周边群众公布举报电话,邀请群众参与监督,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向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生态环境局举报,仁和区交通运输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处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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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6PZ24 |
东区 |
竹湖园 |
竹湖园每天早上(7:00左右)开始跳健身舞,竹湖园小乐队下午(19:00左右)开始唱歌,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建议取消里面的唱歌跳舞,或者学昆明设立电子监控在唱歌跳舞的地方,一旦分贝超标就自动报警,唱歌跳舞的就可以自觉降音,请相关部门处理。 |
2021年5月7日下午19时及5月8日早上7时,攀枝花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园林派出所组织人员到竹湖园公园进行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每天在竹湖园公园唱歌跳舞的共有三队群众,分别为早上两队跳健身操和晚上1对唱歌的群众。早上7时位于阳光书吧外的两队跳健身操的团队音响音量在合理范围内,主要是健身操领舞者佩戴的麦克风音量较大;晚上19时位于音乐小广场唱歌的团队主要是小乐队的音量较大。 |
责任领导:攀枝花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姜锦川;责任单位;攀枝花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责任人:直属分局园林派出所所长吴卫东。 整改措施如下:攀枝花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园林派出所会同竹湖园公园管理办公室,对在竹湖园公园唱歌跳舞的人员进行了管理和劝导,并建议公园管理办公室在竹湖园公园设立电子监控设施;园林派出所民警对唱歌跳舞的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要求控制电子设备声响,不能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学习。 长效机制:园林派出所和公园管理办公室将共同加强对竹湖园公园重点时段的巡逻,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劝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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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6PZ25 |
东区 |
小攀枝花 |
小攀枝花南二区生活污水管网破裂冒污水,且污水往河里直排。 |
1. 关于“小攀枝花南(兰)二区生活污水管网破裂冒污水”问题。 经现场核查,小攀枝花兰二区污水管网破裂并往外冒污水,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未及时对破裂污水管网进行维修,造成污水外溢,导致丽攀高速路桥下公路边有大量积水,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 关于“污水往河里直排”问题。 经现场核查,兰二区范围内并无河流,不存在污水直排入河情况,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庞靖杰;责任单位: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瓜子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邹巍。 整改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川能投公司润嘉物业隆庆项目部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攀东综执(城)责改〔2021〕238号),并责令其两天内完成整改。 (二)责成被投诉人整改情况。2021年5月7日,工作组责令川能投公司润嘉物业隆庆项目部立即对破损污水管道进行维修,并清理污水,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责成瓜子坪街道落实好属地管理,加强巡查,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下一步,东区将加大环保巡查力度,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发挥热心居民、党员、楼栋长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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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6PZ26 |
西区 |
格里坪工业园区 |
“锐哥新材料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不合格,与居民住宅区相隔太近噪音大,请处理。 |
调查核: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攀枝花锐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用位于西区格里坪工业园区内原攀枝花国正工贸有限公司原煤仓场地,建设年产5万吨轻质多功能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锐歌公司于2019年7月取得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于2020年7月完成,2020年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8月30日取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项目二期正在建设中。 2021年5月7日昼间和夜间,调查人员对锐歌公司开展突击检查。昼间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设备处于运行状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夜间现场检查时,公司的生产设备处于停运状态,调查人员对生产设施逐一进行核查,生产设施的温度区别于临时紧急停产时的温度,且厂内仅留值守人员1名。 调查人员调阅了锐歌公司与周边位置关系资料,与锐歌公司最近的5户居民直线距离约650米,最远的马上坪居民区直线距离约800米,该公司没有夜间生产行为,没有噪音扰民情况。 |
责任领导:西区副区长郭建勋;责任单位:西区生态环境局;责任人: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唐晨钧。 行政处罚情况:无。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西区生态环境局要求锐歌公司定期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组织生产时杜绝噪音扰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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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6PZ27 |
仁和区 |
胜利村河口社 |
“前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刺鼻影响身体健康,请处理。 |
2021年5月8日,仁和区政府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攀枝花市前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前进化工”)前身为攀枝花市前进炭黑厂。2016年经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攀枝花宝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恒公司”),该公司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一条2万吨/年新工艺炭黑生产线。 2021年5月8日,仁和区政府工作专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公司厂界15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在该公司厂区内确有异味。同时仁和区政府工作专班委托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21年5月8日对宝恒公司厂界边缘的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预计5月11日正式出具监测报告。群众反映有气味情况属实。 |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秦帆;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生态环境局局长罗诤健,仁和区前进镇镇长胡定春。 (一)处理情况:一是待四川省攀枝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出具后,根据监测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二是仁和区政府工作专班已要求宝恒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环境隐患自查自纠,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环境安全。借鉴行业先进技术,本着对职工及周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适时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升级。 (二)长效机制:一是仁和区前进镇、村、组三级网格员充分发挥“哨兵”作用,加强对宝恒公司周边区域的巡查,如有闻到刺鼻气体等情况时及时向仁和生态环境局反映,仁和生态环境局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依规处置。二是仁和生态环境局将宝恒公司纳入“双随机”执法监管系统管理,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三是加大《攀枝花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向仁和生态环境局报告,仁和生态环境局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依法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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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6PZ28 |
东区 |
龙发时代天街 |
1、二栋一单元一楼二号开设家庭麻将馆,经常有人打麻将影响周围居民休息;2、“一号高炉自助烧烤”夜间顾客划拳唱歌声音太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请处理。 |
经走访调查,群众反映麻将馆、烧烤店经营噪音扰民问题确实存在,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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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东区公安分局局长蒋光红;责任单位: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责任人: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东华派出所所长何光萍。 整改情况: (一)关于“龙发时代天街2栋1单元1楼2号开设麻将馆,经常有人打麻将影响周围居民休息”问题。2021年5月7日上午,工作组约谈了被投诉麻将馆业主,对其开展了法治宣传和教育,责令其停业整改,直到具备经营条件方可恢复营业。 (二)关于“龙发时代天‘一号高炉自助烧烤’夜间顾客划拳唱歌声音太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问题。工作组督促一号高炉自助烧烤负责人在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语,对顾客进行提醒、劝导,防止此问题再次发生。目前,一号高炉自助烧烤负责人已签订承诺书,对上述整改措施作了书面承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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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6PZ29 |
盐边县 |
红格镇金沙村4组 |
1、金沙村村支书刘某某,2019年在金沙村新田坝子组(4社)金沙江边非法采砂卖出三万多方,已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未得到处理;2、刘某某在大面山开设“金菠萝酒厂”无手续直排污水至集体林地,排出的污水又黑又臭没人管,请相关部门处理。 |
1.群众反映“金沙村村支书刘某某,2019年在金沙村新田坝子组(4社)金沙江边非法采砂卖出三万多方,已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未得到处理”问题。经调查,2019年存在采砂行为,已于2020年6月10日,由县水利局发文(盐边水利〔2020〕154号)对该采砂点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为:“一是当场要求金河村村民委员会要做好村民自用采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红格镇政府批准的采砂时间、地点和方量开采,所开采砂石仅限自用,严禁销售,红格镇政府要结合河长制工作,加强河道的巡查检查,确保安全:二是红格镇政府批准的村民自用采砂情况未按照《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盐边县水利局报备,对红格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口头批评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对混凝土临时搅拌设施设备进行拆除,拌合站范围内的原料、垃圾等全部清运,禁止向河道内丢弃,污染河道,严禁打着为群众服务的旗号,盗采河道砂石资源,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通达、解释,当事人表示满意。2021年5月8日,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没有发现采砂迹象。综上,群众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2.群众反映“刘某某在大面山开设‘金菠萝酒厂’无手续直排污水至集体林地,排出的污水又黑又臭没人管,请相关部门处理”问题。金沙村大面山“金菠萝酒厂”已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盐边县凤梨酒庄,经营者:刘某某,为作坊式酒庄,营业执照明确了经营范围。工艺流程为凤梨清洗、破碎、发酵、蒸馏、酒糟处理(出售给米易县养殖场张树柏做养殖饲料),现场无酒糟存放,清洗凤梨、冲洗地面及生活污水通过排水沟(沟渠长度约10米,未封闭)、排污管道(约290米PVC管)排入污水收集池,通过收集池处理后供金菠萝基地种植金菠萝使用,污水没有流入集体林地,但污水收集池未封闭,收集池内的污水黑臭,存在异味。综上,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盐边县委常委刘志强;责任单位:盐边县人民政府;责任人:红格镇人民政府红格镇党委书记、镇长(候选人)郭莉薇。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盐边县红格镇工作专班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关于群众反映“金沙村村支书刘某某,2019年在金沙村新田坝子组(4社)金沙江边非法采砂卖出三万多方,已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未得到处理”问题。一是通知该村社环境网格员对该场所进行常态化巡查,严防非法采砂。二是做好对周边村民的解释工作,该案件已处理完毕,现不存在非法采砂行为。 2.关于群众反映“刘某某在大面山开设‘金菠萝酒厂’无手续直排污水至集体林地,排出的污水又黑又臭没人管,请相关部门处理”问题。一是责令“凤梨酒庄”对未封闭的排水沟渠进行封闭。二是责令“凤梨酒庄”在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污水收集池整改。三是对“凤梨酒庄”开展环保工作宣传,警示教育,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工作。四是做好对周边村民的解释工作,网格员加强对辖区巡查监管,严防污水乱排。群众反映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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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6PZ30 |
东区 |
马路箐8栋(枣子坪街道) |
马路箐东路11号8栋1楼背后下水道排出生活污水气味很臭,下水道盖着盖板都能闻到气味,常年有积水及生活垃圾,长久堆积引发臭味,已多次反映均未得到处理。 |
经查,马鹿箐东路11号8栋1楼部分居民私自外接厨房下水管,将生活垃圾、污水直排到下水道,造成垃圾堆积散发臭味。经走访,居民代表曾多次向润嘉物业公司反映居民乱接直排及下水道堵塞恶臭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童永;责任单位: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志鹏。 整改情况:2021年5月7日,弄弄坪街道向川能润嘉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润嘉物业公司立即对马鹿箐东路11号8栋1楼背后排污系统进行疏通,对居民外接的排污管道进行整治,就近接入污水井,防止投诉问题反弹回潮。截止2021年5月8日,排污系统疏通清理工作已完成。其他整改工作预计2021年5月22日前完成。 下一步,东区弄弄坪街道将采取网格化日常巡制度,建立常态化巡查、处置体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较好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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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D0506PZ31 |
仁和区 |
平地镇平地村三家村组 |
三家村组该养猪场(在坟山梁子)猪粪全部堆积在路边,下雨天粪水被冲到平地水库,请求相关部门处理。 |
2021年5月7日上午10时,仁和区政府副区长兰敏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平地金某某养殖场,由平地镇平地村村民金某某于2020年11月修建,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目前存栏生猪200余头,其中种猪17头、肥猪100头,其余均为仔猪。该养殖场建有化粪池115立方米,产生的粪污主要用于金某某户12亩菜地及8亩樱桃地使用。 经查,金某某养殖场属养殖专业户,距平地水库约1100米。现场发现该养殖场将养殖场内清理出的猪粪堆积在养殖场外的路边,准备用于樱桃和菜地施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责任领导:仁和区副区长兰敏;责任单位:仁和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朱革。 (一)处理情况: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对养殖场负责人金某某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养殖场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一是督促金某某立即对路边堆积的粪便进行清理,转运至自家果园地内资源化利用。二是加大对养殖场的卫生清扫,定期开展灭蝇消毒工作,保持环境卫生。三是提醒养殖场粪便清理后,要妥善处置,切实防止猪粪排入平地水库,禁止随意堆放,影响周边群众。5月8日,仁和区政府工作专班进行复查,金某某已将所有堆积的粪便清运完毕并资源化利用。 (二)长效机制:一是仁和区农业农村局督促金学森养殖场修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杜绝粪便随意堆积的行为;二是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及属地政府加强对辖区养殖场的巡查、检查力度,将金学森养殖场纳入重点巡查范围,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发现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及时依法处理。三是加强教育宣传力度,督促养殖业主规范养殖行为,严禁粪便随意堆积而影响环境卫生;及时资源化利用经过发酵的粪便,保持场内环境卫生干净。四是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员作用,发动周边群众参与监督,发现养殖场(户)卫生脏乱差且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和群众身心健康的,及时向仁和区农业农村局举报,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将快速反应,依法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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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SD21LX0506PZ32 |
东区 |
高粱坪工业园 |
高粱坪园区鑫帝矿业在江水水位较低的时候,将尾砂堆在江上方的堆场,等雨季江水上涨的时候利用抽水管和取水口向雅砻江偷排大量尾砂和泥沙。 |
针对投诉反映的问题,经工作专班人员于2021年5月7日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鑫帝矿业选矿生产线产生的尾砂浆经压滤脱水后堆存于磨刀沟尾矿库。 2、该公司取水点位于雅砻江高梁坪水厂取水点下游15米左右,取水管走向为江内取水浮筒→蓄水池(位于天下好渔庄大门外堡坎下方)→高位水池。取水管道的工艺用途、强度性质、连接方式及输送走向均不具备排放尾砂条件。 3、因尾矿(未压滤的尾砂)有较强附着性,如采用沟渠、管线偷排会留下痕迹,工作专班人员沿取水管线及排洪沟排查,没有发现尾砂排放痕迹。 4、攀枝花市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选矿企业排污监管,分别在九八宾馆雨污渠口等5处安装了视频监控,2021年3月22日完成安装启用并与东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视频监控启用以来,未发现异常情况。 |
责任领导: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涛;责任单位: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高粱坪园区管理委员会要求鑫帝矿业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严禁非法排放尾砂和尾矿浆。生态环境网格监管责任人加强对洗选企业的环境监管,尤其是雨季的环境监管。执法部门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长期坚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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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21LX0506PZ33 |
钒钛新区 |
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园区 |
环评上工艺为冲天炉生产铸造,实际为生产铁,球团工艺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超标,粉尘无组织排放。 |
1. 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环评上工艺为冲天炉生产铸造,实际为生产铁”问题不属实。 (1)经核实“旭鼎机械”10万吨/年动力机械发动机钒钛铸造件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属于允许类;该公司生产的铁为含钒钛铁,是钒钛铸造件中间品。该公司已建成柴油发动机外壳钒钛铸钢件生产线。(2)经核实“恒豪铸造”5万吨/年钒钛铸件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属于允许类;该公司生产的铁为含钒钛铸铁,是钒钛铸件中间品;该公司已建成钒钛铸件生产线(主要生产含钒钛钢球),并投入了生产。(3)经核实“丰力钒钛”(德铭再生废弃硫酸渣综合利用中试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公司生产的铁为含钒钛铁,是钒钛铸造件中间品;该公司已建成3万吨铸件生产线。 2.投诉人反映的“球团工艺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超标”情况不属实。 (1)现场核查“旭鼎机械”在线监测数据,废气监测设备运行效率较高,2019年到现在,合计2次出现监测设备故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现日均值超标情况。(2)现场核查“恒豪铸造”在线监测数据,废气监测设备运行效率较高,2019年到现在,合计5次出现监测设备故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现日均值超标情况。(3)现场核查“丰力钒钛”,该公司无球团生产工序,废气污染物采用布袋除尘和碱液喷淋进行治理,落实了环评要求。 3.投诉人反映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属实。 现场核查发现“旭鼎机械”、“恒豪铸造”、“丰力钒钛”3家铸造企业普遍存在:物料堆存及装卸扬尘控制不到位,车辆运输扬尘控制不到位等问题。投诉人反映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属实。 |
1.关于“环评上工艺为冲天炉生产铸造,实际为生产铁。”问题。 责任领导:管委会副主任周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责任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润帮。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无。 2.关于“球团工艺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超标。”问题。 责任领导:管委会副主任周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责任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润帮。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无。 3.关于“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向“旭鼎机械”、“恒豪铸造”、“丰力钒钛”3家铸造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3家企业开展粉尘治理。一是在易产尘点位增加必要的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二是完善物料堆存场所“三防”措施,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三是加强厂区道路清扫、洒水、喷淋降尘,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四是规范厂区货运车辆冲洗,严禁脏车出厂,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五是开展提升企业环境形象整治工作,通过持续整治,有效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下一步,钒钛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日常巡查,加强相关企业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实现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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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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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SD21LX0506PZ34 |
西区、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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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企业均无环评手续,分别为东区弄弄沟村半山腰一家代加工企业(经营者王某某)、西区通往民政与三站的岔路口处一家磁选分类生产企业(经营者何某某)、西区原丰泰公司旁一家生产企业(经营者李某、饶某某)、西区石灰石矿旁的一家破碎磁选生产企业(经营者季某某)、西区杨家湾宋家坪桥下的一家生产企业(经营者宋某某)、西区格里坪工业园区原攀枝花市攀创科技有限公司内的一家生产企业(经营者杨某)、西区巴关河渣场下方原西区二砖厂内一家干选磁选生产企业(经营者陈某某、陈某)、西区金沙来酒店旁的一家生产企业(经营者李某某、杨某)、仁和区前进镇原攀枝花市秉诚型煤场内一家干选磁选企业(经营者陈某)。东区夹皮沟内攀枝花市旺达商砼上行3公里处的一家干选磁选企业(攀枝花市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区巴关河渣场下方(攀枝花旭阳工贸、攀枝花海源达经贸)。 2.东区弄弄沟村半山腰一家代加工企业(经营者王某某),村内到厂房的道路未硬化,大车经过时扬尘严重,生产尾渣未合理排放,在厂房周边及背后山顶处违规倾倒。 3.弄弄沟村内攀枝花再生源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信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违规在厂房周边进行干选磁选、破碎,粉尘严重,生产后的尾渣倾违规倒至西佛寺。 4.弄弄沟垃圾厂山上几家企业(场地隶属于经营者向某),厂区的山间公路,未能进行硬化,车辆经过扬尘较大,同时未搭建厂房,生产时扬尘严重。 |
1. 经调查: (1)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7月23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0年6月8日取得了《关于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渣铁选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攀东环建﹝2010﹞032号),2016年3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攀枝花市翅明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取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项目尚未建设投产。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3)攀枝花市春英工贸有限公司2008年3月16日取得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攀仁环建函〔2008〕21号)。项目已停止建设。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4)攀枝花市西区航源高炉渣加工厂。符合临时环保备案要求,2021年3月31日取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批复。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5)攀枝花市海源达经贸有限公司符合纳入临时环保备案要求, 2021年3月17日取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批复。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6)攀枝花市顺帆工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租用攀枝花市攀创科技有限公司渣铁加工破碎项目从事渣铁加工业务,攀枝花市攀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符合纳入临时环保备案要求,2021年3月4日取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批复。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7)攀枝花源鑫峰建材有限公司符合纳入临时环保备案要求, 2021年3月17日取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批复。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8)原攀枝花市百玲金属材料加工厂于2017年7月关停拆除。于2017年7月借用位于西区金沙来酒店旁的攀枝花市立渝玻璃钢有限公司搬迁后废弃厂房暂存原百玲加工厂拆除的磁选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玻璃厂废弃厂房内有约300吨渣铁,李某某未组织生产,原暂存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不需办理环评手续。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9)攀枝花市秉诚型厂2014年拆除生产设备并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厂内无生产痕迹。秉诚型煤厂将生产线的生产设备拆除后堆放在厂内库房,无干选磁选生产设备。已断水断电,不具生产条件。堆场(除危化品、有毒有害物品)不需办理环评手续。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10)攀枝花市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于规划选址、资金等问题导致项目搁置。攀枝花市东区范围内没有生产加工项目。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11)攀枝花市旭阳工贸有限公司租赁攀枝花源鑫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二砖厂片区内的环冶高炉渣破碎生产线和商混用建渣砂石破碎生产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临时环保备案手续。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12)攀枝花市海源达经贸有限公司在投诉举报地租赁攀枝花源鑫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二砖厂片区内的场地堆存钢渣等物料,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属于豁免项目,堆存物料不需办理环评相关手续。调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 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道路扬尘问题。确实存在两百米的道路未硬化,存在扬尘污染。关于违规倾倒问题,渣场隐患整改设计方案至今未实施到位,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3. 攀枝花市再生源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信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于2021年3月自行停产。产生的尾渣分别交由攀枝花浚珲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泓东商贸有限公司再利用生产商品混凝土。现场未发现生产扬尘,西佛寺片区未发现有磁选尾渣堆存。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4.弄弄沟村垃圾山上企业为攀枝花中辰中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发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良益贸易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发顺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厂。4家企业均租用弄密村(原弄弄沟村)三社集体土地(未办理国土、规划手续,且该土地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建设了简易厂房,入厂道路未硬化,有扬尘产生。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
1.关于12家企业“无环评手续”问题。 责任领导: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涛;责任单位: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人: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吴国籍。 行政处罚情况:无。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要求攀枝花市东区生态环境局、攀枝花市西区生态环境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执法,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长期坚持,无整改期限) 2.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童永;责任单位: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彭成富。. 行政处罚情况:攀枝花市正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封闭、围挡、遮盖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攀枝花市东区生态环境局对其处罚2万元(攀东环罚字〔2020〕4 号)。2021年3月2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攀生环责改字﹝2021﹞24号),案件正在办理中。2021年5月4日东区应急管理局已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攀东)应急责改﹝2021﹞40号),要求对渣场隐患整改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求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道路硬化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银江镇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临时用地手续。3.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童永;责任单位: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彭成富。 行政处罚情况:无。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无。 4. 责任领导:东区副区长童永;责任单位: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人: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彭成富。. 行政处罚情况:2019年5月27日东区应急管理局处罚((攀东)应急管罚字〔2019〕8号)。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求做好运输车辆清洁,启用厂区入场道路喷淋设施,防止扬尘污染;要求片区各企业进一步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举一反三,对厂区内存在环境问题的点位进行全面整改。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东区相关部门、东区银江镇,落实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弄弄沟村片区企业的监督、指导及检查力度,开展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暗访,确保各企业按时完成各项整改措施。(长期坚持,无整改期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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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SD21LD0426PZ20 |
东区 |
机场路汽车自驾游营地后面 |
在机场路汽车营地场所背后有一农家乐旁山沟,倒了大约几十万方渣土,马上雨季来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同时也破坏生态环境,已经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12345热线)未果,建议将渣土运走恢复生态。 |
1. 群众反映“倒了大约几十万方渣土”的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根据上村汽车房车露营公园项目规划设计,在 46.1415亩建设用地范围内,拟通过对该山沟进行填土后,今后作为大型活动场地和汽车房车露营区,填土是为了便于今后项目建设。此次填土约2万立方米,均来自于东区附近的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12 亩,而不是投诉人表达的“倒了十几万方渣土”。 2. 群众反映“马上雨季来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问题不属实。 该区域未建设建构筑物,填土区域距下方居民居住区较远,填土区域下方沟内建设了挡土墙进行安全防护,对潜在的地质灾害有一定防护作用。 3. 群众反映“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属实。 该项目存在12亩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原有部分杂木树在回填过程中掩埋。后期将对该区域进行植绿。4.“已经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12345热线)未果”的问题不属实。 从2020年11月20日开始,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对该区域进行检查巡视,2021年4月28日对该项目进行立案调查,不存在投诉未果现象。 |
第1问题、第4问题责任领导:管委会副主任万民;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于海。第2问题责任领导:管委会副主任周佳;责任单位:钒钛新城建设局;责任人:钒钛新城建设局局长刘骥。第3问题责任领导:管委会副主任周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责任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润帮。 下一步钒钛高新区将强化对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规范建设手续和土地使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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