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浦坝田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8-17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浦坝田尾矿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浦坝田尾矿库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乡九场村

4、建设单位: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尾矿库一座,总坝高度197米,占地面积约5573亩,总容积约2.12亿立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坝体工程、排洪系统、尾矿库上坝道路、尾矿输送及回水系统、尾矿库监测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乡

联系人:刘术民

联系电话:13551751309

邮箱:244367969@qq.com

邮编:617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17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邮箱:61590711@qq.com

邮编:61002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

附件:附件1 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