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1-12-0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1-00030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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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办发〔2011〕116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大企业:

  《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上关于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供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实力、魅力、活力、和谐攀枝花”建设,打造川滇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切实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拓展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和内容,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理顺城市管理职责,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快速、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总体目标

  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以12319城管服务热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96198服务热线、市党政网、公安局天网工程为基础,按照建设部相关规范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四川省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导则》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综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管理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技术(RS)等现代技术,构建并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网络体系。

  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多种问题,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市、区及部门联动的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综合评价机制。实现城市日常管理信息及时发现、任务快速分派、问题限时解决、结果统一认定、工作有效考评,达到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监控和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效果,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的快速处置能力及科学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具有攀枝花特色的省内一流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三、工作原则

  (一)稳步有序原则。要结合我市实际,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在起步阶段,应以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为基础,分阶段逐步完善管理系统和管理内容。

  (二)执行标准原则。信息系统的建设、单元网格的划分与编码、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地理编码的制定等,统一执行部颁相关行业标准和《四川省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导则》的相关规定。
  (三)资源整合原则。要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精神,充分挖掘、整合、利用城市现有数字化资源,对人员、设备、信息等进行整合,避免重复建设。

  (四)因地制宜原则。要注重对系统建设的研究分析,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创新、敢于超越,要体现攀枝花特色;尤其要突出管理效果,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原则。把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努力把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有序的人居环境作为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便利度、舒适度。

  (二)提升效能、全面协同的原则。城市管理量大面广,实现城市管理中问题的发现和处置的高效、敏捷,必须强化统筹协调、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与技术创新相匹配的互动机制,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运转体系,要充分发挥系统在城市管理流程再造、功能优化、部门业务协同、信息资源共享中的综合作用。

  (三)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横向方面,要满足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全覆盖的要求;纵向方面,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方便扩展业务功能。全市数字城管软件必须高度统一,以利于协调指挥和综合考核评价。系统实施整体维护外包,减少中间环节和参与方,避免承建方之间推诿现象发生。将数字城市建设与“智慧攀枝花”建设相结合,网络系统运行维护采取租用电信公司服务的方式。将视频系统与公安系统平台相互衔接,实现技术数据共用、信息共享、相互移植,尽可能统一建设公共平台和机房。逐步整合硬件、软件及相关资源,使数字城管系统成为“数字攀枝花”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功能子系统。

  (四)科学实用、注重成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突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努力创新、注重实效,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益。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要预留县、乡(镇)以及城市新区等接口,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和方便升级换代,确保系统能投入实际运行并可持续发展。

  五、建设阶段和工作内容

  我市的数字城管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统一建设”的原则组织实施,分两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立“一市四区”数字化城管系统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通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验收。第二阶段,建立起覆盖两县和重点乡镇的城乡一体化数字城管并开展个性拓展应用。具体为:

  第一阶段:计划到2012年底,完成东区、西区、仁和区、钒钛产业园区的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内容为数字城管核心9大基础子系统,另外拓展领导移动督办,业务短信、视频监控、部件在线更新子系统、数字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题库管理、数字化城管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系统试运行。第一阶段建设分为组织准备、具体实施、完善验收3个步骤实施。

    (一)组织准备(2011年9月至12月)

  1.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技术方案;

  3.落实启动资金和办公用房;

  4.选择有经验、实力和资质的专业公司,作为攀枝花市数字城管项目咨询机构,参与项目工作,制定各类操作标准、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5.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立项、评审、审批、招投标;

  6.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建设合同;

  7.成立“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确定编制行政级别,确定机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具体实施(2012年1月至6月)

  1.开展万米单元网格划分,开展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普查和数据建库等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2.制定各事件、部件处置的标准、处置时限和划分责任单位;

  3.硬件产品采购;

  4.无线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建设、软硬件网络环境建设、呼叫中心建设、应用系统建设等;

  5.管理人员、平台操作员、信息采集员队伍组建和人员培训;

  6.系统试运行。

    (三)完善验收(2012年7月至12月)

  1.完善管理流程和运作机制;

  2.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3.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必要的扩充修改;

  4.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出具试运行报告;

  5.组织系统验收并举行攀枝花市数字城市管理系统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2013年):拓展GPS车辆监管系统、城市绿地遥感影像识别系统、智能办公管理系统、行政监察系统等系统功能,逐步将系统功能扩展至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个性化应用及安全、社会服务、应急指挥领域的应用等,覆盖范围包括米易、盐边县城及其重点乡镇,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数字城管,在建设中预留城市新区接口,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六、建设模式及经费安排

  我市数字城管建设总体上应遵循建设部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充分吸收国内数字城管的建设经验,力争形成攀枝花特色。

    (一)投资模式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按照“节约成本、满足需要、体现特色”的原则,针对该系统不可分割性特点,结合我市实际,系统建设采用市、区政府全额投资、同时建设的方式。为减轻财政负担,分两年付款。

    (二)投资规模

  1.总投资控制。我市第一阶段“一市四区”5个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费用控制在1800万元以内(以实际招投标为准)。包括数据普查、硬件建设、城管通租赁、软件平台建设、应用软件开发集成、数字城管网站建设、人员培训、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改造装修以及项目招投标、设计、监理、验收、宣传等费用。各区自行负责本区指挥中心办公场地装修建设,其它软件开发调试、基本的硬件配置等由市里统一建设。

  经费按照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的原则,按市级承担50%、区级50%(东区18%,西区13%,仁和区13%,钒钛产业园区6%)比例分担。

  2.运行费用。根据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测算,我市数字城管运行费用1300万元/年。系统运行后的数字城管系统硬件维护、软件升级、数据更新普查、城管通租赁、市级专职监督员工资等费用按投资比例分担。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各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电费等日常运行管理经费由市、区各自承担。

    (三)运行模式

  运行模式采用“高位监管、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考评、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即全市建立一个监督中心,市区两级分别建立指挥中心,市、区、街道实现三级处置,形成市、区、街办(乡镇)、社区(企业)四级网络。确定以“三统一,两分级”作为总体指导原则。

  1.“三统一”是指:统一平台、统一监督、统一受理。统一平台指建设数字城管的指挥、监督、评价等应用平台以及数据平台(设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各区及其他单位作为应用终端接入,各区不再重复建设应用平台和数据平台,区级系统只设指挥中心,基于市级平台实现区级指挥功能;统一监督指设立全市的监督中心,负责对市、区及其他相关单位对城市管理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评估,并通过数字城管网站统一对外发布;统一受理指整合12319城管热线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96198服务热线,建立统一的呼叫中心,将全市的城管业务举报和投诉集中到全市的受理中心。

  2.“两分级”是指:分级指挥、分级处置。所谓分级指挥是指市、区两级各设指挥中心,分别指挥处置各自权限范围内的城市管理事件,对城市管理采用部件“先属主、后属地”,事件“先属地、后属主”的原则,涉及到需要市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来处置的城市管理问题原则上由市级监督指挥中心来进行协调;分级处置是指在市、区、街办(乡镇)、社区(企业)四级建立信息网络,负责问题的收集和处理结果的反馈。

    (四)管理方式

  城市管理方式要将传统方法与数字化管理方式相结合,人口密度大的区域实施数字化管理为主,人口稀疏地区采用传统管理为主。

    (五)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模式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市级部门、单位之间,市、区、大企业之间,省、市之间涉及城市管理的工作事项;监督中心负责受理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指挥中心负责处理监督中心反馈的涉及城市管理的信息协调工作事项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六)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模式

  “四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区级部门、单位、中小企业之间,区级部门与街办(乡镇)之间,街办(乡镇)与街办(乡镇)之间所涉及的城市管理工作事项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将区级部门处置办理工作情况向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进行反馈。

  七、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的顺利推进,成立“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攀办函〔2011〕 号),作为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指挥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人员培训、普查确权以及督促推进市区数字化城管信息化系统同步建设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1.市级有关部门及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市城管局: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协作配合下,负责落实市级监督指挥中心办公场地以及公开招标等相关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的审查立项和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技术标准的审核,组织技术方案论证和备案,组织对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

  市财政局:负责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设经费、运行经费,包括普查、硬软件采购、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招聘人员培训、运行等费用的落实。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该项目的政府采购,调整落实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办公场所,配合领导小组对中心的建设工作。

  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待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立项后,按程序办理“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和指挥中心”的机构、编制、人员选拔招聘等相关工作。

  市住建局:在项目统一建设的基础上,负责提供数字城管系统运行基础数据,配合领导小组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基础数据资料普查、万米单元网格划分、编码及定期数据更新和维护等工作。

  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技术支撑、技术标准的制定和系统的管理维护等。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天网”图像监控系统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和技术,协助做好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对接工作。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电力、电信、有线、市政、交通、体育、文化、教育、民政、古木园林、广播电视等管理部件和事件的普查等相关工作,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各区政府、钒钛产业园区工作职责

  (1)全面组织实施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明确建设总体思路、编制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总体方案及技术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2)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配合完成区级综合普查工作。

  (3)建立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体制和机制,设立适应本区实际情况的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机构。

  (4)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

  (5)负责落实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操作员和监督员。

  (6)积极落实涉及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资金,承担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费用。

  3.大企业工作职责

  (1)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的普查等工作,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按照“市级监督、业主处置”的原则,积极处置涉及本企业的城市管理问题。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1.工作机构

  由于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技术含量高,日常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按照高位配置原则,在市城管委下设“攀枝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和指挥中心”,作为市城管局下属单位,履行城管委监督考评职能,负责城市管理问题受理监督、指挥派遣、协调督办和综合评价工作。中心级别原则上按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设置(待项目启动后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除中心领导由市城管局领导兼任外,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编制人数由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任命、招聘、和管理。

  各区指挥中心应参照市级监督指挥中心对应进行机构和人员设置。

  2.市城管局内设机构和人员。按照先启动后完善的原则,在市城管局有关处室增挂市数字城管办公室牌子,暂不增加行政编制,待数字城管系统建成运行后,根据需要再确定市数字城管办的行政编制、人员、级别。

  3.监督员(信息采集员)队伍建设。根据我市建成区呈分散状且区内河流、厂区、边坡、荒坡较多的现实,单元网格按万米单元网格为基础与社区划分自然边界相结合方式进行。监督员(信息采集员)队伍建设方式:一是市级采用市场化运作管理,组建规模适当的专职信息采集员队伍,经费按投资比例进行分摊。二是各区和大企业要遵照“增加职能、整合人员、逐步到位”的原则组建监督员队伍,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城管队员、协管员、清扫保洁员等队伍的基础上,采用监督人员和执法人员合一的人员队伍管理模式,实现城管监督和城管执法的互相融合与联动,以节约开支。三是采用招聘志愿者的方式作为专业监督员的补充。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计划,落实部门领导责任。

    (二)整合资源,发挥最佳效益

  项目建设要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统一管理软件,避免出现市、区系统无法对接等技术性问题;机构设置和监督员队伍组建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人员和编制,遵照“增加职能、整合人员、逐步到位”的原则进行。

    (三)改革创新,形成长效机制

  要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机制,真正建立起政府监督协调、企业规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创造条件,搞好各项保障

  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需要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在系统建设和维护方面,市、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给予资金保障。在工作实施的每个阶段,各有关部门在人、财、物等调配使用上,要主动亮绿灯。对牵头负责部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全力协助解决,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主题词:城乡建设 数字化城管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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