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4-11     来源:本单位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攀枝花市区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期)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原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9日

  变更内容:

  一、原比选文件中第五章评分标准第6条综合实力“1.拟投入的项目人员中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4分。2.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中专职人员名单,截图并盖章,得4分。3、2021年至今比选申请人未有项目被投诉成立的得7分,投诉成立但未影响采购结果的得1分(提供承诺函)”,现更正为:“1.拟投入的项目人员中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4分。2.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中专职人员名单,截图并盖章,得4分。3、2023年至今比选申请人没有项目被投诉成立的得7分;投诉成立的,1起扣1分(提供承诺函)”。

  二、其他事项不变。

审核: 赵海涛   责任编辑: 左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