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7-20     来源: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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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对我市出租汽车管理立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进一步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在制定立法内容中,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城市人民政府对出租汽车的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理清企业、出资人、驾驶员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

  二是进一步保障行业各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企业运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用人、财务和资产的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扶优限劣、有序竞争,鼓励经营规范和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通过市场运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规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和司机收益水平。

  三是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进退机制。我们将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四是推进城市客运多元发展。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统筹发展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根据我市城市特点、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五是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我们将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建立完善监管平台,强化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交通工作的支持、关心与理解,希望你们能继续关注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