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9号提案答复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7-20     来源:市委目标绩效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加快钒钛高新区“一区多园”产业布局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高新区规划”工作建议

  (一)高新区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方面。2020年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了钒钛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成果基本完成并完成公示,拟上规委会审议。《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版)》城市建设用地约22.36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约5.36平方公里,已启动《钒钛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计划2022年9月完成规划环评报告编制。编制完成了《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两城”一体化运行后,已委托北京长城战略研究所编制《攀枝花钒钛高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32)》。

  (二)关于钒钛高新区“一区多园”托管园区方面。 2020年已托管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仁和区南山循环发展区,2022年将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入托管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将攀枝花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纳入“一区多园”发展。

  二、关于“改变现有管理模式”工作建议

  (一)将分园区从地方管辖剥离,实行钒钛高新区统一集中管理,统一享受钒钛高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政策。因涉及不同层级的管理体系,人财物等不同权属关系,较难实现分园区从地方管辖剥离。目前,开展“一区多园”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其中,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是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接下来将探索为分园区赋予相应的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省级和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优化内部管理架构,实行扁平化管理,整合归并内设机构,实行大部门制,合理配置内设机构职能。探索岗位管理制度,实行聘用制,并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分配激励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国家高新区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

  (二)攀西科技城纳入钒钛高新区托管。2022年1月中旬,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两城”完成正式合并,攀西科技城原管辖区域已纳入钒钛高新区一体化运行。

  三、关于“建立财税分享和统计机制”工作建议

  (一)建立财税分享机制方面。2021年12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攀枝花分行联合印发《关于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收支相关事宜的通知》(攀财预〔2021〕19号),在钒钛高新区设立县(区)级金库,承担钒钛高新区入库的税收、非税、社保基金等资金管理工作。钒钛高新区成为一级独立财政,履行县级财政管理权限,区域内税收执行民族地区的分享参数,得到了财政体制的受益。

  (二)招商引资跨区域利益共享方面。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区域合作发展利益分享机制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5〕4号)规定,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综合考虑土地、基础设施投入、管理服务等招商引资成本因素,共同确定招商引资项目跨区域合作的财税利益分配办法,并按照税收征管相关办法进行税收的征管、解缴和利益结算。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省上的相关要求,调整完善市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在维护既得利益、实行增量共享的基础上,对钒钛高新区“一区多园”的利益分配进行明确,同时划分市与钒钛高新区的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关于统计机制方面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资源和要素整合加快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攀委发〔2021〕21号),目前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20家企业、仁和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21家企业和攀枝花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5家高企已纳入火炬统计。待条件成熟后,将攀枝花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纳入“一区多园”发展并纳入火炬统计。

  四、关于“优化园区运行体制机制”工作建议

  (一)钒钛高新区管理机制方面。按市委编委《关于调整钒钛高新区管理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攀编发〔2021〕85号),“两城”合并后,内设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统战部)、经济合作局等9个部门,实行大部门制,合理配置内设机构职能。

  (二)进一步赋予钒钛高新区自主权方面。市委组织部已将科级干部任用、选拔等权限下放给钒钛高新区。市委、市政府对高新区实施区别于其他(县)区的差异化考核,增加创新发展特色指标的权重,建立与业绩贡献相匹配、与考评结果紧密挂钩的激励机制,管委会正在与市目标督查办对接、沟通,可否单列特色、专项考核事项。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赋予高新区相应省级和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省级和市级经济管理权限,需进一步与省级和市级部门沟通协调。

  五、关于“整合国有平台公司”工作建议

  按照《攀枝花市属国有企业重组实施方案》,为促进“两城 ”一体化和“一区多园”建设,将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实际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重组整合到市属一级监管企业—攀枝花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以下简称花投公司)。目前已完成市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选配工作,正在推进股权划转等,8月底前将完成内部重组案审定,采取支持国有平台公司通过股权运营、资本运作、价值管理等方式,提升资产运营管理、非银投融资等方面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园区资本运营效率。

  六、关于“聚焦创新驱动”工作建议

  管委会通过开展深化校地交流合作,实施“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集聚一批创新人才团队服务发展,开展创客大赛等双创活动,培育崇尚科学创新文化。着力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已在关键领域开展深度布局项目29项,重点领域开展一般布局项目14项,基础领域开展初步布局项目11项,突出强链补链延链,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揭榜制”“赛马制”试点,已征集发榜协同项目14项,开展“包干制”试点,给予企业、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技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开展“普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阶梯式培育,2021年新增钒钛高新技术企业6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3家,入驻创新创业主体120个,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 195亿元。2022年4月市委书记张正红带队赴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开展工作对接,努力争取科技厅在我市特色产业布局,尤其是在园区建设上给予更多政策指导和支持,以及在2022年全省高新区建设专项中加大对攀枝花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七、关于“狠抓倒逼转型”工作建议

  管委会通过树立“以亩产论英雄”导向,强化对入园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产值与税收贡献等的评估考核,已制定《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指标体系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盘活存量,按照《钒钛高新区盘活存量企业工作方案》,落实“一个企业、一名领导、一个部门、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截至2022年4月底已盘活企业18家,占待盘活企业总数的36%;已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面积2240.6亩,占待盘活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3%。强势推进三大钒钛主项目,推动攀钢3.5万吨/年高端钛及钛合金用海绵钛扩能、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宝达钛业2万吨/年全流程海绵钛项目加快建设。前瞻储备清洁能源项目,加快建设东方电气氢能利用示范项目,推动川能投氢能源综合开发及利用示范、中石化氢能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落地建设。

  衷心感谢贵委对钒钛高新区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