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市各个小区弱电布线的建议》(第223号提案)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2-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各个小区弱电布线的建议》(第22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相应的小区的弱电系统布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四川省住建厅已经下发《四川省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光纤入户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川建标发〔2012〕108号),我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实施四川省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光纤入户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攀住规建发〔2013〕154号)到各区(县)住建局、设计院,要求各环节的部门和企业,严格执行《四川省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光纤入户工程技术规范》文件。

  二、关于“由各个社区居委会管理小区监督各个小区和楼房的综合布线规范情况”的建议

  《攀枝花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攀委办〔2018〕40号文),明确了将弱电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分类表。将集中建设通信管道,规整原有明线,通信线路统一走管。确保管线的统一建设、统一使用和线路规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科将继续加强对各物业公司和社区的管理,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引导。同时,以老旧小区为抓手,计划到2020年前完成全市30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今年实施9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规范各类基础设施的改造工作。

  三、关于“相关辖区的消防大队查处各个小区的弱电违规拉线情况,清理违规布线的小区。责成各个通讯公司自行规范相关弱电线路”的建议

  各辖区的消防大队没有查处弱电线路清理的工作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通发办已经责成各通信公司制定了《规范住宅小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和《装维外包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规范弱电线路的施工标准和质量。

  四、关于“开通居民举报违规拉线、飞线的举报电话,由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进行查处”的建议

  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没有处置弱电线路的工作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通发办会继续针对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采取规范设计管理、开发投资预算和细化验收标准等工作措施,确保在使用中统一路由、统一管道、统一汇聚,从源头上解决不规范的问题。

  感谢您对攀枝花市小区弱电布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