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豆制品市场的建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12-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豆制品市场的建议》(第7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食品安全准入机制,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

  食品安全准入机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控制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关。今年以来,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18家,现场核查未予通过4家,一次核查未通过率为22.2%;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15张,清理注销12家企业1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推进《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贯彻实施。今年3月1日,《三小条例》正式施行。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的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反复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印发了《攀枝花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办法》。在去年白酒、米线等小作坊普查摸底和备案登记基础上,今年已开展豆制品、茶叶等小作坊的摸底备案工作;下一步将按照相关规定全面推进小作坊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今年年底要确保90%以上的食品小作坊纳入备案登记和监管。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小作坊的监管,并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不合格作坊、黑作坊”依法严肃予以查处。

  (三)建立网格监管体系。一是织密监管保障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组建到位,县(区)按“二合一”或“三合一”组建市场监管局,下设有32个片区市场监管所,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初步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管网络”初步形成,“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全面建立。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食品安全实现全方位监管。二是织密社会共治网。“四员”配备到位,全市352个行政村、131个社区均聘请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全市聘请了20名义务监督员,开展了相关培训,落实了工作报酬,增强了履职能力;同时,近期拟聘请食美药安志愿者50名。

  (四)示范引领。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单位、“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一点一滴开始创建,从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到餐饮环节全覆盖进行创建。借助报刊、微信等媒体宣传全市名优产品和标杆示范企业,提升扩大知名度,起好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还向市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致函,建议在公务活动中尽量采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食品,慎重采购小作坊生产的食品。

  二、关于“加大豆制品生产过程监管”的建议

  为加强豆制品生产加工监管,了解掌握豆制品质量安全状况,2017年4月21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豆制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2017年5月4日,印发《关于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的通知》,组织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5月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豆制品专项整治。目前,全市共调查摸底豆制品作坊63家、经营户112户,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84人次,车辆70台次,下达整改意见书14份,关闭不合格小作坊2家。先后抽检豆制品80批次,合格78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小作坊生产的豆腐,不合格项目为检出防腐剂苯甲酸;从抽检的情况看,全市豆制品质量安全总体可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主要是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上。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三小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突出小作坊备案登记和加强日常监管两大环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豆制品小作坊生产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市民食用的豆制品安全。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