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支持米易全国新型储能材料基地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1-30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支持米易全国新型储能材料基地建设的建议》(第5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争取国家对钒钛产业增值税实施优惠政策”的建议

  2013年,为支持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我市提出四项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并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13年5月20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以(川国税发〔2013〕70号)文正式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建议中关于钒钛产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属于(川国税发〔2013〕70号)的第一项政策。201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所得税司有关领导来攀实地调研表示,因钒钛产品范围过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不具体,暂不考虑。

  2017年,建勤书记批示要争取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我市先后组织召开24次专题会议,讨论和研究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设计原理、调研方式、优惠重点和优惠方向等,并以(攀国税发〔2017〕36号)文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到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专题汇报。市属相关部门积极向上反应和呼吁,省财政厅以电话方式向财政部报告并反馈,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第四次省部联席会议上亦进行了研讨,但至今未果。

  税收优惠政策制定需按照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和流程执行,我国税收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税收优惠政策是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颁布,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情况下,税收优惠政策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特定领域给予一定时期的优惠扶持。因此,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不会针对某区域或某产品制定,且争取税收优惠政策程序复杂、难度极大。

  面对税制改革和增值税立法期间,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增值税优惠政策,不再对个别行业或区域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转型的高质量发展,我市积极加强政策调研,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和纳税服务工作。

  二、关于“争取省级层面协调铁路方面进一步降低运费成本”的建议

  (一)2015年至2018年争取铁路运费降费情况。

  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降低铁路运费事宜,并多次与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沟通协调,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全市工业企业累计争取铁路运价优惠3.4亿元,2016年争取铁路运价优惠3.3亿元,2017年争取铁路运价优惠2.77亿元。

  2018年以来,市政府刘建明副市长、邓斌副市长分别与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荆世明一行、昆明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卫东一行进行了交流座谈,就降低铁路运费工作达成了共识。2018年1-5月共争取了铁路运费优惠7018.06万元。

  (二)关于“针对米易县的大宗产品给予30%-60%的运价补贴”的建议。

  我市已多次与铁路部门进行了协调、沟通,目前要兑现的难度很大,一是米易县的产品数量不多,且所运输的大宗产品基本属于低附加值产品,占用铁路运输资源较大,而铁路运输效益不高,且专门针对一个县去制定运价优惠政策尚无先例。二是按照国家铁路总公司的要求,铁路运输运价优惠各地均不能超过20%,从今年执行的标准看,全市平均优惠均在15%左右,并还有下调趋势。

  (三)关于“垭口货运站未享受铁路运输运费优惠政策”的建议。

  垭口站散堆装货物(金矿类)发送客户为成都骋宇物流有限公司(川威)、峨眉山市盛世达商贸有限公司(德胜)。2018年,川威、德胜两企业的铁路运价优惠是成都局集团公司根据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按照“一企一策”方式,报经铁路总公司审批后执行。川威、德胜两企业在垭口站发送货物不再单独核算铁路运价优惠,其发运量计入两企业总体考核量。

  我市会继续加大协调力度,力争提高铁路运价下浮幅度。并随时关注米易经济状况,及时了解掌握米易大宗产品运输需求情况,及时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优惠政策。为全市工业企业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新的贡献。

  三、关于“争取省级层面将储能材料项目环保审批权限适当简化或下放至市级”的建议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公告,储能材料项目(含锂盐焙烧工艺的项目除外)环保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市级和县(区)级。我市在做好省环境保护厅下放审批权限承接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储能材料项目环评的指导和服务,加快项目环评审批,助推该类项目的尽快投产。

  四、关于“对米易县新型储能材料项目及科技研发给予大力支持”的建议

  2017年,我市围绕全市钒钛产业发展重点提出了几个重大科技攻关方向并到四川省科技厅专题汇报,请求省科技厅在攀西试验区第四批重大科技攻关中给予支持,钒钛功能材料开发就是我市重大科技攻关方向中的一项。2018年2月下旬,在省科技厅发布的攀西试验区重大科技攻关第四批招标项目技术需求的征集通知中,明确支持开展高性能钒钛功能材料及应用关键技术攻关。我市组织指导米易正源公司申报了“锂电池负极材料钛酸锂大规模连续化生产技术开发”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公开招标,有望获得1000万元以上攀西试验区专项经费支持。

  五、关于“积极开展新型储能材料科技招商”的建议

  2017年,我市已与珠海银隆、苏州华清等公司就开展新能源电池产业合作进行了积极对接。一是完成了珠海银隆钛酸锂电池项目招商方案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二是支持市内企业针对银隆公司钛酸锂电池用专用钛白产品需求开展现有硫酸法钛白生产工艺耦合研究,并安排15万元市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三是组织考察了昆山市苏州华清京昆新能源公司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生产基地,赴清华大学与韩敏芳教授(项目成果研发人)就项目的具体合作领域、方式等进行了交流,并邀请韩敏芳教授和苏州华清公司孙总来攀对拟合作开展项目应用示范的企业进行了考察,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2018年,在全市积极推动对外合作特别是加强与清华、北大等5所北京高校和四川大学合作的背景下,目前已达成由市科技部门、米易县政府和安宁公司共同承担项目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应用示范经费,在安宁铁钛公司开展示范的意见。该项目已列入今年市政府和北京5所高校的合作项目,将在7月市政府与北京5所高校座谈会上签约落地。

  六、关于“将米易全国新型储能材料建设纳入产业规划”的建议

  在2017年8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攀办发〔2017〕122号)文,“十三五”规划中,已将米易一枝山园区规划为重点发展钛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园。并将米易的一美能源的磷酸钒钛储能材料项目和米易的兴辰钒钛磷酸钒锂正极材料及电池项目列入了全市重点项目中。

  2018年6月19日,攀枝花市投资促进局、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合力开展工业招商工作的通知》(攀投促〔2018〕43号),将米易作为重点发展钒钛化工及新材料、新能源储能材料及新能源电池、纳米材料、特种钛白及下游产业来进行对外招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制的《一园一主业投资指南·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投资指南》中,米易白马园区的主导产业定位为:钒钛化工及新材料,主导产品包括特种钛白产品(钛白粉、二氧化钛脱销剂、钛白粉包膜剂)、储能材料产品(磷酸铁、磷酸铁锂、碳酸锂、钛酸锂)、新材料产品(钒氧化物、铁基零件、钛铝合金)。

  七、关于“争取得到技改资金等相关产业资金的支持”的建议

  针对一些好项目,我市一直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2016年,争取到省级技术改造资金9360万元,其中米易797万元(含一美科技450万元的切块资金)资金支持。2017年争取省级技改资金6877万元,其中米易获得235万元。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导向、杠杆和激励作用。2018年4月4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和规范全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18〕46号),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和重点目标,全面整合优化了市级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工业作为重点支持的产业,重点支持降电费、降运费,以及科研、人才引进培育等领域。对在本市投资建设具有显著产业引领和行业示范带动作用的钒钛新材料进行电价补贴;对在本市投资建设资源深加工工业产业化项目和对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项目进行运费补贴。对优势项目在优势资源和要素保障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八、关于“市政府在攀枝花市钒钛资源开发投资基金使用安排上给予支持”的建议

  我市已投入运行或在组建的工业类的产业基金有“攀枝花市兴攀产业发展基金”“攀枝花市得天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攀枝花市钒钛资源开发投资基金”。其中:兴攀基金已开展运营,目前因资金投放已基本达到额度以及适应新的监管要求正在进行整改;得天基金由西南证券公司管理,目前还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变更等,预计今年内可开展运营;钒钛基金已组建,目前也在完成前期手续阶段。经与各基金公司联系,均表示看好新型储能材料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也将在基金开展运作后,积极组织米易县新型储能材料相关项目申报进入基金公司项目库,基金公司按程序对项目进行考察、支持。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攀枝花工业经济的关心与支持!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