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攀枝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12-06 来源: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9〕7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攀枝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完成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建国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蒋启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建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付建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胡世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严 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兴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李怀胜 市法院副院长
龚建元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玉华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胡云建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 敏 市司法局副局长
袁铁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 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彦锋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廖 杰 市水利局副局长
庄仕龙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安宗平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顾 民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杨天明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
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杨文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勇 市统计局副局长
郭 莉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瑞莉 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蒲群林 花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平艮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副局长
陈利英 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刘道泸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罗 鑫 团市委副书记
张 洁 市妇联副主席
任 艳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袁铁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白宝元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2.对接省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3.牵头工作安排、督办、考核等;4.指导企业加强用工管理,做好日常巡查,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规定;5.依法受理查处拖欠工资案件,及时移送源头性欠薪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6.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认定、推送工作;7.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严格审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可研报告;2.推送欠薪企业和责任人至国家、省级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三)市财政局。1.负责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安排资金并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严格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拨付项目资金相关手续,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不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2.保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经费。
(四)市住建、交通、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1.监督在建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过程结算、拨付工程款;2.处理因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或结算争议等源头性问题引起的欠薪案件;3.按规定收取和追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落实实名制用工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5.对本行业发生的欠薪情况纳入相应诚信信息平台管理。
(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掌握报送涉及欠薪预警机制的企业经营相关指标变化情况;2.对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六)市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处置煤矿、矿山等采掘、国土资源整理等项目涉及企业工资发放和欠薪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
(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监督所属国有企业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2.处理管辖范围内的欠薪群体性、突发性事件;3.掌握报送涉及欠薪预警机制的用水欠费情况。
(八)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落实案件信息互通共享、案情移送等制度;2.完善并落实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和人民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3.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行为,以讨要工资名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4.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
(九)市税务局。1.掌握报送涉及欠薪预警机制的税费欠费情况;2.处理农民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相关问题。
(十)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1.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推进银行卡支付工资工作;2.监管农民工工资专户,确保专户资金不被挪作他用;3.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专用账户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4.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信用信息纳入金融征信系统。
(十一)市司法局。为讨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十二)市信访局。按规定处置欠薪引起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群众上访活动,移送督办欠薪信访案件。
(十三)市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法制宣传和执行监督,提供法律援助,协调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十四)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花城新区管委会。加强监督管辖范围内企业工资发放,妥善处置欠薪引起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十五)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督促辖区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机制、总包直发责任、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等根治欠薪的核心制度,完善督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二)鉴于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相关职能已纳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不再保留攀枝花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附件: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攀枝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