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按照省民政厅等部门发布的全省低保标准低限,根据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等因素,调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确保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切实做到以户为单位、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2)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全市15947名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7%,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
(4)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待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完成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分配到服务地。
(5)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建设100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
(6)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802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2.市级目标
(7)攀枝花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项目。年底前完成攀枝花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