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目标
(1)学前教育。减免民族待遇县(区)18700名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非民族地区600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
(2)义务教育学生“一补”。在义务教育“三免”基础上,为19800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3)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5000人,免除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10000名中职学生学费。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5000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4900名非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为4700名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为4652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为585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400名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资助407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400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该项目由团市委依据捐方意愿选择资助对象);资助业余训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运动员104名。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5760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6)“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不少于10名教师到“三区”支教,为推动“三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市级目标
(7)攀枝花超前民营学校项目。年底前攀枝花超前民营学校主体工程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