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目标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资金安排552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368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县(区)资金60万元。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安排5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1万元,县(区)资金5万元。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资金安排289.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35万元,市级资金198万元,县(区)资金79.15万元。
2.市级目标
(4)农业特色产业科技扶贫培训。资金安排1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万元,市级资金5万元。
(5)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上级资金安排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