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目标
(1)农村危房改造。上级资金安排1117.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017.5万元,县(区)资金100万元。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资金安排5912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0808万元,县(区)资金2550万元,其他资金25764万元。
(3)安全社区建设。资金安排13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0万元,市级资金5万元,县(区)资金20万元。
2.市级目标
(4)民生领域安全保障。资金安排27.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3.6万元,市级资金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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