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 曝光信息(第二十七期)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1-03     来源:市交通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净化运输市场,维护健康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在机场、渡口桥、密地桥、长寿路、客运中心、清香坪、河石坝等地设立执法点位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治理,现对近期被查处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文明服务、合法经营,自觉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8月15日,李*文驾驶川DBT682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21天,于2019年9月4日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5日,蒋*霞驾驶川DHB633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13天,于2019年8月27日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5日,周*权驾驶川DEC382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13天,于2019年8月27日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5日,曹*学驾驶川DC3659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22天,于2019年9月5日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6月18日,刘*驾驶川D67E67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84天,于2019年9月9日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9月19日,陈*驾驶川DM257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8天,于2019年9月26日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9月19日,刘*英驾驶川DGP851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9天,于2019年9月27日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9月20日,王*平驾驶川D3Y16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6天,于2019年9月25日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9月21日,罗*驾驶川DFK171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4天,于2019年9月24日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9月30日,张*云驾驶云A3C37J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10天,于2019年10月9日被处2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