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十二期)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4-04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净化运输市场,维护健康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在机场、渡口桥、密地桥、长寿路、客运中心、清香坪、河石坝等地设立执法点位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治理,现对近期被查处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文明服务、合法经营,自觉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2月28日,卢*德驾驶川DT1186出租汽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2月21日,闻*驾驶川DWY652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21天,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3月7日,廖*驾驶川D8Z705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14天,于2019年3月20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3月15日,杨*学驾驶川DYZ189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4天,于2019年3月18日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3月6日,陈*尧驾驶川DDV022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17天,于2019年3月22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3月13日,沈*兰驾驶驶川D0Z856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10天,于2019年3月22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3月19日,高*驾驶川DDU703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4天,于2019年3月22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3月6日,李*清驾驶川DB7675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21天,于2019年3月26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3月31日,石*才驾驶川D6Z677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3天,于2019年4月2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