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一期)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2-30     来源: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净化运输市场环境,维护健康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机场、渡口桥、密地桥、长寿路、客运中心、清香坪、河石坝等地设立执法点位,大力打击非法营运、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对近期被查处的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朋友及相关市民朋友规范驾驶,合法运输,自觉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2018年12月20日,攀枝花市友谊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何*灵驾驶川DT1929出租汽车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4日,唐*红驾驶川DEK796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暂扣车辆8天,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4日,付*格驾驶川DCT121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暂扣车辆8天,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4日,张*富驾驶川DZX631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暂扣车辆8天,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4日,王*春驾驶川DQJ668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暂扣车辆8天,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4日,王*强驾驶川DBJ877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暂扣车辆8天,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4日,罗*超驾驶川DY6783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暂扣车辆11天,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21日,秦*刚驾驶川D8N918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5天,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21日,刘*康驾驶川D16D76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5天,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21日,李*堂驾驶川DCJ536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暂扣车辆1天,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