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攀枝花市十项民生工程及5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4-25 点击次数:

按照中央“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思路,市委、市政府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50件民生实事,计划安排资金45.03亿元。

 

               十项民生工程

一、就业促进工程(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农牧局)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6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2015级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劳务品牌培训1500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培训70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2500人。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500人。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6000人。

2.市级目标

4)农业特色产业科技扶贫培训。选择10个以上贫困村开展畜牧、水果、食用菌、经济林业等特色产业实用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

5)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为900人提供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资金安排552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368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县(区)资金60万元。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安排5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1万元,县(区)资金5万元。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资金安排289.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35万元,市级资金198万元,县(区)资金79.15万元。

2.市级目标

4)农业特色产业科技扶贫培训。资金安排1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万元,市级资金5万元。

5)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上级资金安排5万元。

二、扶贫解困工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市扶贫移民局、市残联)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2)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15000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3000件;新建2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240元或78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

4)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

5)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1200名农村残疾人发展农业生产;为1327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

6)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对全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50例;为100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35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2.市级目标

7)农村扶贫解困。完成15个贫困村摘帽退出,扶持6636名农村扶贫对象脱贫。

8)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为105名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安排151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39万元,市级资金50万元,县(区)资金230万元。

2)法律援助。资金安排81.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5万元,市级资金27万元,县(区)资金39.2万元。

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安排1700.44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57.45万元,市级资金220万元,县(区)资金322.99万元。

4)困难职工救助。资金安排310.3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安排237.23万元,市级资金38万元,县(区)资金25万元,其他资金10.15万元。

5)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资金安排234.43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38.18万元,县(区)资金96.25万元。

6)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资金安排197.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安排126.81万元,市级资金35万元,县(区)资金35.69万元。

2.市级目标

7)农村扶贫解困。资金安排65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500万元,市级资金1000万元,县(区)资金3000万元,其他资金1000万元。

8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资金安排84万元,其中,市级资金30万元,县(区)资金54万元。

三、教育助学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仁和区政府)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学前教育。减免民族待遇县(区)18700名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非民族地区600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

2)义务教育学生一补。在义务教育三免基础上,为19800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3)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5000人,免除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10000名中职学生学费。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5000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4900名非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为4700名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为4652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为585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400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资助407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400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该项目由团市委依据捐方意愿选择资助对象);资助业余训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运动员104名。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5760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6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不少于10名教师到三区支教,为推动三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市级目标

7)攀枝花超前民营学校项目。年底前攀枝花超前民营学校主体工程开工建设。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学前教育。资金安排112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932万元,市级资金50万元,县(区)资金139万元。

2)义务教育学生一补。资金安排215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635万元,市级资金110万元,县(区)资金410万元。

3)职业教育。资金安排194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641万元,市级资金300万元。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安排4009.7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099.44万元,市级资金614.62万元,县(区)资金295.67万元。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排4126.54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346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县(区)资金680.54万元。

6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上级资金安排17万元。

2.市级目标

7)攀枝花超前民营学校项目。其他资金安排15000万元。

四、社会保障工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按照省民政厅等部门发布的全省低保标准低限,根据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等因素,调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确保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切实做到以户为单位、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2)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全市15947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7%,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

4)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待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完成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分配到服务地。

5)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建设100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

6)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802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2.市级目标

7)攀枝花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项目。年底前完成攀枝花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安排609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4773万元,市级资金500万元,县(区)资金820万元。

2)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安排340.7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90.91万元,市级资金39.36万元,县(区)资金110.45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安排33502.6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9167万元,市级资金1260万元,县(区)资金3075.67万元。

4)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资金安排83.61万元,其中,市级资金5万元,县(区)资金78.61万元。

5)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县(区)资金安排104.5万元。

6)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安排554.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32.31万元,市级资金74万元,县(区)资金248.59万元。

2.市级目标

7)攀枝花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项目。资金安排24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000万元,市级资金1400万元。

五、医疗卫生工程(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残联)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93%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向城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食品药品安全。完成食品安全抽检288批次、药品安全抽检636批次。

2.市级目标

4)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医疗救助。为91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住院)医疗救助。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安排6162.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452.12万元,市级资金255.83万元,县(区)资金454.55万元。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金安排98.5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6.6万元,市级资金2万元,县(区)资金39.95万元。

3)食品安全。上级资金安排140万元。

2.市级目标

4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医疗救助。资金安排17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5.8万元,县(区)资金124.2万元。

六、百姓安居工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25户。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改造危旧房棚户区24649套。

3)安全社区建设。建成省级安全社区4个。

2.市级目标

4民生领域安全保障。完成1300台件计量器具检定;对全市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24台老旧电梯进行安全评估。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农村危房改造。上级资金安排1117.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017.5万元,县(区)资金100万元。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资金安排5912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0808万元,县(区)资金2550万元,其他资金25764万元。

3)安全社区建设。资金安排13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0万元,市级资金5万元,县(区)资金20万元。

2.市级目标

4)民生领域安全保障。资金安排27.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3.6万元,市级资金13.6万元。

七、道路通畅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一)工作目标。

1)攀枝花至大理(四川境)高速公路。年底前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75%

2)三堆子大桥。年底前完成三堆子大桥主桥上部结构、南北岸匝道桥主体工程。

3)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功能修复。年底前完成炳三区新宏路、机场路段排水功能修复工程,城市桥梁维修加固及隧道安全检测。

(二)项目资金。

1)攀枝花至大理(四川境)高速公路。其他资金安排80000万元。

2)三堆子大桥。其他资金安排6500万元。

3)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功能修复。其他资金安排1300万元。

八、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花城新区管委会、市农牧局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农村交通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40公里。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到84

2.市级目标

3)楚攀天然气支线及攀枝花天然气利用项目。年底前完成攀枝花段开挖及组装焊接工程。

4)观音岩引水工程。年底前实现河门口水厂、大渡口水厂、炳草岗水厂通水。

5)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年底前实现主体结构封顶。

6)太阳能提灌站建设。年底前在西区、盐边县各建设1座太阳能提灌站。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农村交通建设。资金安排155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405万元,县(区)资金150万元,其他资金1000万元。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安排135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安排350万元,市级资金安排1000万元。

2.市级目标

3)楚攀天然气支线及攀枝花天然气利用项目。其他资金安排40000万元。

4)观音岩引水工程。其他资金安排16000万元。

5)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其他资金安排30000万元。

6)太阳能提灌站建设。资金安排13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7万元,其他资金3万元。

九、生态环境工程(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7.5万亩,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133.79万亩。

2.市级目标

2)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攀钢炼铁厂新3号烧结烟气脱硫系统改造,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上级资金安排2971.29万元。

2.市级目标

2)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其他资金安排4500万元。

十、文化体育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工作目标。

1.省级目标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6个图书馆,6个文化馆,44个乡镇文化站,2个博物馆纪念馆。

2)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体育锻炼76万人次。

3)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4188场次。

4)电视户户通工程。完成1616户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

5)广播村村响工程。完成30个贫困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

2.市级目标

6)安装健身设施。安装40套健身路径、100张乒乓球桌。

7)社区和学校公益电影放映。在全市132个社区放映公益电影1584场;在全市109所具备放映条件的学校放映公益电影436场。

(二)项目资金。

1.省级目标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资金安排621.5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10.09万元,市级资金18万元,县(区)资金93.48万元。

2)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资金安排202.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00.1万元,县(区)资金2万元。

3)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资金安排109.6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74.42万元,市级资金5.88万元,县(区)资金29.31万元。

4)电视户户通工程。上级资金安排32.32万元。

5)广播村村响工程。上级资金安排90万元。

2.市级目标

6)安装健身设施。市级资金安排100万元。

7)社区和学校公益电影放映资金安排84.288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3.008万元,县(区)资金41.28万元。

 

50件民生实事

一、16件省级民生实事

(一)新(改)建40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扎实推进交通精准扶贫,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40公里。资金安排155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405万元,县(区)资金150万元,其他资金1000万元。

(二)改造925户农村危房和6765户农村土坯房(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扶贫移民局)。

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全市925户改造任务。实施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在按规定执行相关补助政策基础上,对需要贷款改造土坯房的困难农户,省级财政按市、县财政实际贴息部分给予50%补助,2018年力争完成6765户改造任务。资金安排1117.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017.5万元,县(区)资金100万元。

(三)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4649套(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全市改造24649套城镇危旧房棚户区。资金安排5912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0808万元,县(区)资金2550万元,其他资金25764万元。

(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7%,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5%。资金安排33502.6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9167万元,市级资金1260万元,县(区)资金3075.67万元。

(五)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移民局)。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每人180元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资金安排892.2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48.99万元,市级资金28万元,县(区)资金315.27万元。

(六)全额报销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给予报销,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此项目资金根据实际发生列支。

(七)对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在基本公共卫生方面对65岁以上老年人和7岁以下儿童进行免费健康体检的基础上,在脱贫攻坚期间对贫困人口开展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资金安排141.84万元,其中,市级资金88.5万元,县(区)资金53.34万元。

(八)代缴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移民局)。

全市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资金安排221.3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33.53万元,市级资金20.65万元,县(区)资金67.19万元。

(九)实施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适老化改造提升,确保2018年完成700张床位改造任务。资金安排34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40万元,市级资金21万元,县(区)资金80万元。

(十)支持建设55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建设55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上级资金安排220万元。

(十一)用好四项基金,对贫困家庭教育、医疗、产业发展的特殊困难给予救助和扶持(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卫生计生委)。

拓展四项基金筹资渠道,引导建立长效补充机制,保持基金合理规模。对农村贫困家庭在享受现有教育、医疗帮扶政策基础上,仍然存在的特殊困难通过教育、卫生扶贫基金给予及时救助。更好发挥产业扶持基金和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支持贫困群众产业发展作用,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此项目资金根据实际发生列支。

(十二)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提高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80元。资金安排390.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8万元,市级资金69.31万元,县(区)资金193.19万元。

(十三)支持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支持殡仪馆进行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购置环保火化炉4台,改造环保标准化火化炉1台。

(十四)治理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农户55户(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对全市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类处置,组织开展3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55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资金安排1167.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65万元,县(区)资金2.9万元。

(十五)实施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持续实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推进16个城乡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项目,启动54个乡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资金安排30200万元,其中,县(区)资金20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30000万元。

(十六)实施公共厕所新(改)建工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厕所革命,分类筹资、分项推进实施各类厕所新(改)建工程,新建厕所36座,改建厕所18座。县(区)资金安排300万元。

二、34件市级民生实事

(一)公共厕所建设(责任单位:东区政府、西区政府、仁和区政府、米易县政府、盐边县政府)。

1在东区龙箐大桥、四十中小、三森家居市场、烟草公司、临江路、110指挥中心、凤凰花公园、阿署达花舞人间新建8座公厕。

2在西区宝鼎金沙小区、景怡社区新建2座公厕。

3在仁和区路歇桥新建1座公厕。

4在米易县城南闸坝下方河堤景观带、河滨公园音乐广场靠河堤一侧、海棠蓝湾三桥下、县人民医院正门口河堤处、河西小区门口河堤处、宁泽阳光酒店旁新建6座公厕。

5在盐边县格萨拉彝族乡古德村、箐河乡箐河瀑布景点新建2座公厕。

资金安排97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70万元,市级资金20万元,县(区)资金700万元,其他资金80万元。

(二)公办幼儿园建设(责任单位:东区政府、西区政府、仁和区政府、米易县政府)。

1东区奥林匹克中心幼儿园。3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2西区第二幼儿园。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3仁和区莲花幼儿园。9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4米易县城南幼儿园。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资金安排32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76万元,市级资金300万元,县(区)资金2724万元。

(三)公共停车场建设(责任单位:东区政府、市人防办)。

1东区政府东侧立体停车库。6月底前投入使用。

2炳三区人防停车位。年底前在帝景华庭、中环天地、半山康城、华芝万象城等商住区修建1000个停车位。

资金安排112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00万元,其他资金10000万元。

(四)农贸市场建设(责任单位:东区政府、仁和区政府)。

1东区海德堡公益性农贸市场。11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2仁和区四十九云盘1号农贸市场。9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资金安排1100万元,其中县(区)资金500万元,其他资金600万元。

(五)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单位:东区政府、西区人民政府、仁和区政府、米易县政府、盐边县政府)。

1东区金瓯小区。年底前完工。

2东区民建小区。年底前完工。

3西区玉树巷。年底前完工。

4西区芳茗巷。年底前完工。

5仁和区建筑小区(二期)。年底前完工。

6仁和区林业小区。年底前完工。

7米易县教师园区(一期)。年底前完工。

8盐边县月潭小区。年底前完工。

资金安排266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400万元,市级资金550万元,县(区)资金1600万元,其他资金110万元。

(六)公园绿地建设(责任单位:东区政府、西区政府、盐边县政府)。

1东区马坎公园。年底前完工。

2西区河门口公园。6月底前完工。

3盐边县七一公园。年底前完工。

资金安排38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900万元,县(区)资金2400万元,其他资金500万元。

(七)医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花城新区管委会、东区政府)。

1花城新区医院。年底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2攀枝花爱尔眼科医院。6月底前完成建设并试营业。

其他资金安排25000万元。

(八)学校基础设施改造(责任单位:西区政府、仁和区政府、米易县政府、盐边县政府)。

1西区格里坪镇中心校。年底前完成学生食堂改扩建。

2仁和区务本乡中心校。年底前完成学生运动场建设。

3米易县民族中学。年底前完成教学综合楼建设。

4盐边县惠民乡中心校。年底前完成学生宿舍楼建设。

资金安排179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75万元,市级资金300万元,县(区)资金1115万元。

(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仁和区政府、米易县政府、盐边县政府)。

1东区后山道路—炳东线工程。年底前完成路基土石方总工程量的25%、路基防护工程总量的10%、路基排水工程总量的10%

2硬化13公里民族地区道路。年底前完成仁和区9公里民族地区道路硬化、米易县4公里民族地区道路硬化。

3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更新(清洁)能源公交车。年底前优化调整公交线路4条,更新(清洁)能源公交车49台。

4开通农村客运专线。年底前开通盐边县渔门镇至惠民乡、国胜乡、温泉乡3条客运专线及金江镇环城专线。

资金安排2091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69万元,县(区)资金70万元,其他资金205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