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社区建设流程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5-28 点击次数:

一、项目总体情况说明

(一)目标任务:2018年,安全社区建设民生目标任务4个,分别为东区向阳村街道办、西区清香坪街道办、盐边县国胜乡、仁和区金江镇(因省财政在实施奖补资金划拨时,不能将资金划拨到钒钛高新区,因此行政区域只能选择仁和区)。

(二)建设情况:4个建设单位均分别于2017年前,完成省政府安委办派出的现场评定专家的现场评审,现待省安委办发文件命名为四川省安全社区

(三)省级奖补资金:省级财政对每个列入民生任务的安全社区建设单位,将划拨25万元的奖补资金;2018年,省财政已向市财政和扩权强县划拨奖补资金合计100万元。现正等待省政府安委办下达《民生任务奖补资金拨付情况说明》,再将奖补资金划拨各县(区)及建设单位。

二、相关实施政策文件情况

(一)实施政策文件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安办〔201814 )

(二)受益对象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的通知》(川安办〔201495号)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建设单元,申请备案并开展建设工作。申请备案1年后并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以及安全社区建设的其他要求开展建设工作,方可申请现场评定。

(三)选取条件

乡镇、街道为建设单元,各县区结合辖区乡镇(街道)安全工作实际工作情况,督促各乡镇开展备案工作,再从已备案的乡镇(街道)中,选取符合建设要求且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逐级申报建设任务,再由省政府下达民生任务建设任务。

(四)补贴标准

 1个民生任务建设单位(即安全社区建设单位),只要通过现场评定省级财政将给予25万元的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