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万多名在园幼儿纳入享受营养餐政策范围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6  阅读次数:

  记者近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及时调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将其扩大到与小学在同一场所办学的附设幼儿园(班)。截至目前,由市财政负担的19.19万元已全部下达到位,使在同一场所办学的在园幼儿22036人全部享受了营养餐政策。

  近期,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的有关政策要求,将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到与小学在同一场所办学的附设幼儿园(班),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天营养膳食补助3元、全年在园时间按200天计算。扩大范围所需资金,非扩权试点县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照3:7分担,扩权试点县全部由县级财政负担。同时,要求有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原则上采取食堂供餐模式,以确保在园幼儿享受营养餐。(何明欧 记者 江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