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3  阅读次数: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谢道全

2017年2月8日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神圣使命,肩负人民重托,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行权。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7次,举行常委会议51次、主任会议98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9个,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201次,作出决议决定64项,提出审议意见65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1人次,为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努力推动经济稳中求进

  常委会始终紧紧抓住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积极主动融入,有力有效作为。

  全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把推动经济稳中向好放在首要位置,督促政府切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针对纲要实施中的“短板”问题,狠抓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挖掘增长潜力,努力确保纲要主要指标任务顺利完成。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审查,督促政府科学制定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保证各项规划之间衔接有序、支撑有力。强化年度计划执行监督,坚持年初提前介入编制初审,年中审议贯彻执行情况报告,着力助推年度目标实现。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钒钛高新区、三线建设博物馆等重大项目现场视察调研,听取审议建市50周年相关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7个工作报告,推动征地、审批、资金等环节难题破解,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持续关注经济发展环境优化,专题调研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听取审议新型工业化建设、稳增长促投资工作落实和信贷融资情况等21个工作报告,提出加强“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做好要素保障、强化项目攻坚等建议73条,督促政府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增长。对先后联系的23个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常委会领导定期不定期的深入现场走访调研,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和企业加快发展。

  竭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传统产业提升增效、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培育、人才培养引进等议题,组织视察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等14项工作,听取审议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开发、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及重大科技攻关、创新型城市建设、国家级创业型试点城市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国资国企改革等工作报告13个,提出强化科技、人才、金融、政策支持,大力发展钒钛、化工、机械制造等建议52条,督促政府创新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入商品房建设小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园区调研,听取审议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加快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省级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市建设,大力发展阳光康养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优先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型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活型服务业,推动传统服务业提档升级。

  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立足适应未来城市发展需要,实地调研花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听取审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报告,批准修编方案,积极支持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多次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实施“两化”互动、旅游新村打造、“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创建等进行视察调研,提出强化产业培育、化解瓶颈制约、落实政策保障等意见建议47条,促进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专题调研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林业产业培育、渔业发展、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等12项工作,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等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现代烟草农业发展、水利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等工作报告,组织评议全市林业工作,督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现代农业的扶持和服务,促进了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

  致力督促政府依法理财。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四本”预算的全口径监督。建立市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组建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对72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草案实质性审查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阳光财政”,督促政府和各预算单位及时公开民生资金、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听取审议年度预算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市本级年度财政投资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报告17个,跟踪监督财政投资评审决议的贯彻落实,作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督促政府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融资行为,核定并控制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和债务总限额,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坚持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双公开,要求审计中问题突出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接受询问,不断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密切关注民生改善,努力促进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提升

  常委会始终坚持民本为重、民生优先,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持续推动民生改善。

  强力督推“五创联动”工作开展。常委会不断强化“五创联动”督查,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紧扣督查重点精选年度监督议题,紧盯督查创建项目实施、创建难点攻坚、创建指标提升等,专门制定代表参与督查工作方案,综合交替运用监督手段,打出了一环紧扣一环的监督“组合拳”,探索形成了“任务锁定、猛药治顽、补齐短板、铁腕治污、硬啃骨头、真情聚力、严明纪律”等一套务实管用、富有特色的督查督推工作方法。先后督促攀钢钒6号和新1号烧结机烟气脱硫采取BOO模式改造、攀钢选矿厂新增隔音墙、铁路货场整治、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和修复等,组织专项督查调研98次,听取审议“五创”工作报告21个,依法作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等决议6项。在全市上下的合力共为下,2013年以来与“五创”相关的171个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验收标准,通过了国家园林城市初审验收,获得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通行证”。

  积极督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找准结合点,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多次深入民族地区视察调研,跟踪督办相关决议落实,督促政府落实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切实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连续两年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脱贫攻坚、“9·19”特大抗洪救灾等相关工作报告,用法治引领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工作,动员和组织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群策群力共推精准脱贫。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对口帮扶的7个贫困村调研督查,了解村情民意,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力促脱贫项目落实和脱贫产业发展;各专(工)委室积极协助常委会领导开展精准扶贫信息收集、协调组织和督查指导;常委会机关共结对帮扶107户贫困户,为联系帮扶的贫困村协调资金、物资240余万元,先后帮助仁和区大龙潭村、米易县金花塘村、盐边县干坪子村等贫困村谋划脱贫措施、修建村道和村民聚居点、整治山坪塘、兴建饮水工程、发展种养业等,帮助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着力督推民生问题切实解决。连续五年跟踪监督民生工程实施,多次对煤炭采空沉陷区居民安置、旧城改造、“五小”餐饮及食品源头监管等进行专题调研。在听取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基础上,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组织调研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19项工作,听取审议社区文化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城乡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等14个工作报告,督促政府不断提高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常委会还对就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气象工作、廉政建设等进行了调研督查,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常委会始终坚持依法行权,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当好法治建设的维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依法增设立法机构,充实专业人员,抓好立法培训,开展立法需求专题调研,做实申请立法权的申报工作,在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经常委会三次审议、人代会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条例》已于2016年10月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制定实体性法规从此有法可依。同时,制定了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聘任首批立法咨询专家32名,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常委会决策相结合的立法决策机制,并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权限,开展了实体立法的相关工作。

  作出决议推进依法治市。牢固树立“大法治”理念,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际,作出了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从8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使市委依法治市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在全市范围内成为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治行为规范。对“六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在指出问题、总结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七五”普法决议,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力促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题调研全市法治县(区)创建、社会治安防控、城乡社会救助、户籍管理、法律援助等工作情况,促进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评议市公安局工作,推进公安机关强化严打、严防、严管、严治“四严并举”工作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951件(次),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听取审议市中院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和市检察院公诉工作、反贪污贿赂、案件管理等11个工作报告,作出进一步推进“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议,提出工作建议37条,支持推进司法改革,保障“两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督促法律法规有效实施。采取上下联动、实地检查、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档案法、人民防空法、防震减灾条例、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15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提出工作建议49条,并督促问题整改,促进了上述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对市政府和各县(区)人大报送的18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促进了规范性文件质量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同时,常委会还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了79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和指导换届选举。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建立完善任前法律考试、任前见面、颁发任命书、履职发言、审议表决、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研究提出换届选举工作意见,依法作出有关换届选举的决定,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严格抓好换届纪律的学习教育和督查落实,促进了全市人大换届选举的依法有序、风清气正。

  四、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努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始终树立对代表负责、为代表服务、受代表监督的理念,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增强建议办理质效。坚持代表建议办理交办制,做到了交办快、商办勤、督办严。坚持重点建议督办制,每年筛选确定15件以上建议,通过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委室归口督办、邀请代表督办、政府领导领办、部门具体承办等形式,进行重点承办督办。坚持把办理成效纳入承办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每年听取审议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公开办理结果,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631件代表建议全部及时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实体问题解决率达到56%,满意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关心、代表呼吁的重点企业扶持、环境污染治理、沿江景观打造、旅游新村建设、餐饮安全监管、民族地区发展等一批重大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室联系、走访代表等制度,共联系和走访代表560余人次。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累计培训代表430余人次。坚持每年及时向代表通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重大活动、重大事项,定期向代表寄送“一报两刊”及相关资料,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27人次,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面。推荐代表参加征求意见会、行风测评会、听证会等活动370余人次,拓展了代表履职范围。坚持每年开展代表履职情况宣传报道,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完善代表履职登记、代表述职、代表活动等制度,强化代表活动的跟踪服务,代表履职情况逐步向社会公开。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制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审议通过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暂行办法。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五创联动”、城市建设管理、新村旅游、阳光康养产业发展等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820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490余条。召开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经验,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搭建沟通联系平台。深入开展代表活动日、代表“三进”“四个一”等活动,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深入开展。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效能

  常委会始终以内强素质增活力、外树形象提效能、求真务实重实效、全心全意为人民为目标,持之以恒地加强自身建设。

  深化教育转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扎实抓好“三大主题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党纪党规和廉政警示教育,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积极参加“挂包帮”“双联”“百千万·干群心连心”“走基层”等活动,深入推进作风有效转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代表、取信于群众。

  健全制度促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和集体行权原则,制定和修订了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测评办法等制度27项,常委会形成了一整套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重视发挥各专(工)委室作用,增设了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服务中心,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49项,提高了机关的服务保障水平。

  提升能力树形象。举办主任学习会5次、法制讲座11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670余人次,不断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宣传信息工作,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93篇,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910余篇,有34篇稿件获全国和省人大好新闻奖。积极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和省人大莅攀视察调研69次,成功承办了全省人大相关会议5个,切实加强了与省和县(区)人大工作的互动联系,提升了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市委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监督工作实效需要进一步提升,重大事项界定需要进一步细化,干部任后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代表主体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对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五年工作体会

  回顾本届以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保证。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切实把市委的决策和主张作为人大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努力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二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宗旨。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优势,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注重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顺应群众期待、接受群众监督,才能更好地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三是坚持依法行权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只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权履职,才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每一项决议决定、发出的每一份审议意见、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都符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才能使人大的履职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四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首要前提。只有坚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开展人大工作,才能更好地汇聚起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只有坚持依法监督和支持促进的有机统一,确保监督议题与“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紧密衔接,才能真正凝聚起和谐干事、创业发展的氛围和局面。

  五是坚持探索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通过制定监督工作意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开展专题询问、实行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测评等若干“首次”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发展中创新、在加强中提升,才能做到常规工作有特色,特色工作有创新,创新工作有突破,才能实现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更好地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今后工作建议

  市第十次党代会为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也为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了工作遵循。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四个加快建设”,不断深化“四区驱动”,专注发展定力,勇于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实现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适应新要求,更加主动地贯彻市委决策部署

  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统筹安排并扎实抓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切实将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

  二、聚焦新目标,更加有效地督推“四个加快建设”

  要紧紧围绕“2019年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1年建成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主要目标和“综合实力提升、产业升级、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生态建设、改革开放”具体目标的实现,着眼建设钒钛之都,加强对创新驱动、项目支撑、园区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的监督,全力督推工业经济提档升级;着眼建设阳光花城,加强对花城新区建设、城乡协调发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监督,全力督推城乡统筹加快步伐;着眼建设康养胜地,加强对康养物产基础夯实、服务支撑筑牢、发展层次提高的监督,全力督推康养产业结构优化;着眼建设南向门户,加强对重点领域改革、对外开放合作、交通物流建设、招商引资的监督,全力督推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着眼打造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对低碳经济发展、环境整治、生态建设的监督,全力督推环境生态质量提升;着眼筑牢区域社会事业发展高地,加强对就业创业拓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健全、社会治理创新的监督,全力督推民生事业持续改善;着眼实现全域同步小康,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发展、教育文化治贫、医疗卫生救助、社会保障兜底、生态扶贫搬迁、脱贫机制完善的监督,全力督推脱贫攻坚有效开展。

  三、顺应新期待,更加有力地助推依法治市进程

  跟踪督促依法治市决议和“七五”普法决议落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加快形成并不断巩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秩序。制定立法工作规划,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能力建设,适时制定有效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支持行政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强化任后监督,为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信访通达民意、化解民忧、促进和谐的作用。

  四、强化新举措,更加充分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引导代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继续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组织代表列席重要会议、参加重大活动、开展调研视察,督促“一府两院”主动向代表通报工作、自觉接受代表监督。进一步规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综合分析、分类督办制度和办理落实情况回访督查机制,推动代表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

  五、树立新形象,更加全面地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常委会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着力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加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机制、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建设,着力提升统筹推动人大工作改革创新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着力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对县乡人大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着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不忘初心,方能不负人民期待;继续前进,定当不辱神圣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履职尽责,服务发展,创新实干,为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