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弘济盛工贸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6-14 来源:执法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19年4月17日,按照《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2019年度执法计划》的安排,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对攀枝花市弘济盛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攀枝花市弘济盛工贸有限公司:1.生产车间多处(2处)传动装置无防护装置;2.2名(胡华国、张辉明)电、气焊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操作证。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合并实施罚款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13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