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0-22 来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劳教民警的执法活动。
(三)拟订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和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攀枝花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
(五)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八)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装备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编制人事和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
(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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