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12年第1次常务会议

发表日期:2012-02-09 阅读次数:

审议并原则通过《攀枝花市构建本质安全型城市行动纲要(2012—2020)》 《攀枝花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暂行办法》等

   2月8日,市长张剡主持召开市政府2012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攀枝花市构建本质安全型城市行动纲要(2012—2020)》《攀枝花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暂行办法》等。

  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是实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构建本质安全型城市的攻坚时期。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安全发展模式,从深层次解决城市安全发展的问题和矛盾,对实现全市安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确保实现我市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的目标,全市将确立以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园区、社区、交通为载体,实施科技攻关及技术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职业安全健康促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行动,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数字化安全城市建设、公共安全保障、区域安全生产合作的工程建设。到2015年,使我市本质安全度达到70以上,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100%,初步构建本质安全型城市;到2020年,本质安全度达到80以上,形成完善的本质安全型城市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将建设2.4万套左右保障性安居工程。从2003年启动住房保障工作以来,我市通过新、改、购建方式,投入建设资金50亿元,已建成保障性住房6万余套。但受到城市限期规划建设的影响,部分保障性住房配建不到位,不能完全满足居民的生活基本需求,为规范、指导保障性住房配建行为,引导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市应建立《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暂行办法》并加以实施,规定在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在我市建立殡葬惠民救助保障制度的请示》《攀枝花市企业联盟标准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用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以及2011年度攀枝花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相关事项。(记者 陈旭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