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11年第102次常务会议

发表日期:2011-12-09 阅读次数:

  12月8日,市长张剡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攀枝花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等。

  会议指出,根据国务院、四川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攀枝花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并定于今年底前启动。根据该办法,我市将建立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凡年满16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攀枝花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我市户籍所在县(区)自愿参保。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可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自主选择100~1000元等10个缴费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最低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最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不用缴费每人可按月领取60元的基础养老金。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攀枝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攀枝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关于攀枝花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攀枝花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1年全市民生工程完成情况的报告》等。(记者 杨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