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得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生产线安全环保及矿山排洪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11-10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盐边县得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四川盛安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选矿生产线安全环保及矿山排洪设施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选矿生产线安全环保及矿山排洪设施技改

  2、建设性质:更新改造

3、建设地点:盐边县红格镇新隆社区普隆村民小组、盐边县红格镇昔格达社区小朗雷村民小组

4、建设单位:盐边县得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对中转站选矿生产线技改,增加4台塔磨机,对自产精矿进行磨细再选,提高成品品位,及配套环保设施、事故池安全环保整治技改。2、对采矿场、排土场及中转站排洪设施技术改造。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边县得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盐边县红格镇新隆村二社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982312444

邮箱653380141 @qq.com

邮编:617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盛安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金沙江大道东段1471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812-6667919

邮箱:596711504 @qq.com

邮编:617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

附件:附件1 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