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穗金钛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5-18     来源: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穗金钛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生产车间改建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建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镇安宁工业园区

4、建设单位:攀枝花市穗金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现有厂区范围内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技改后项目采用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磁选钛中矿为原料,采用烘干+冷却+磁选工艺生产钛精矿,设计钛精矿产能为6t/a(不新增钛精矿产能),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烘干窑、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新增烘干窑1台、冷却窑1台、热风炉1台、布袋除尘器2台、钛精矿仓1座,并配备完善相应环保设备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污染物

1)烘干窑废气;

2)生产工序颗粒物;

3)生产工序无组织粉尘;

4)交通运输扬尘;

2、水污染物

1)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2)冷却窑冷却废水;

3)初期雨水;

4)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

1)尾矿;

2)除尘灰;

3)热风炉灰渣;

4)沉淀池污泥;

5)废润滑油;

6)生活垃圾。

4、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磁选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和装载机、来往车辆等交通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治理措施

项目采用设置旋风+布袋除尘系统1套,用于处理烘干废气;磁选工序设置布袋除尘器1台,用于处理振动筛上料皮带、振动筛上料皮带转接平台、振动筛、干矿仓、磁选上料皮带、磁选分矿仓、磁选、钛精矿输送皮带、尾矿输送皮带受料、次铁精矿输送皮带受料、钛精矿仓以及钛精矿装车产生的颗粒物;尾矿输送皮带、次铁精矿输送皮带卸料点各设置雾化喷头1个;次铁精矿、尾矿装车前进行洒水增湿。

2、废水治理措施

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采用洗车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采用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运输车辆冲洗,次铁精矿、尾矿装车前洒水增湿,主体厂房外露天地面控尘使用,不外排;冷却窑冷却废水采用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治理措施

尾矿由汽车运输至园区渣场处置;洗车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打捞后,混入尾矿送园区渣场处置;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作为原料使用;热风炉炉渣送园区渣场处置;废润滑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等环保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选址符合盐边县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方案均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对环境影响小,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镇安宁工业园区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期限均为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编制单位(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3212104

联系人:詹工

联系电话:18282343531

邮箱:523570366@qq.com

2)建设单位(攀枝花市穗金钛业有限责公司)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穗金钛业有限责公司

通讯地址:盐边县安宁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亚伟

联系电话:18681200474

邮箱:130030024@qq.com

邮编:6172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报告书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生产车间改建项目.zip     公众意见表.zip

 

                                               攀枝花市穗金钛业有限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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