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房被罚20万元,撤销用芒果品种名恶意注册的商标 我市通报一批“春雷行动2023”典型案件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2-18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月17日,市“春雷行动2023”第一次新闻通报会召开。记者获悉,今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既重拳出击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又柔性执法保护企业不因“小错”影响生存和发展,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春雷行动2023”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药品安全、食品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扰乱市场秩序等六大领域违法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整合执法力量,全面摸排、深挖线索、严肃查处,依法查办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

  米易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旗下某住宅项目时,口头、微信上向购房者宣传购买洋房一楼将附带花园。而交房时该楼盘一楼未附带花园,规划部门也未批准规划花园。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以“吉禄”“凯特”等攀枝花芒果品种名称恶意申请8件商标,并阻止他人正当使用上述名称,其行为对我市芒果电商销售者造成了严重影响。因其芒果品种名称使用在芒果商品上缺乏显著性,使用在芒果以外的商品上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公司取得的8件商标无效。同时,其行为违反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春雷行动2023”今年更注重把握监管执法的“时度效”,强化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保护企业不因“小错”影响生存和发展,在“后疫情时代”积极助企纾困解难。

  盐边县某农场发布违法广告案,因当事人为首次违法,且案发前已主动改正,危害后果轻微,符合《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适用条件,盐边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陈丽红 记者 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