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库长制”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1-11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2018年11月,攀枝花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攀枝花尾矿库库长制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领导责任、各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构成领导牵头、部门配合、企业落实、群众参与的多层次、多方位监管网络,消除监管盲区。

  市人大代表张光杰说,攀枝花市现有51座尾矿库,占全省尾矿库总数的24%。为进一步做好尾矿库管理工作,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攀枝花尾矿库库长制指导意见》,全面推行尾矿库库长制度。根据意见,全市共设置市级总库长1名、市级行政库长3名、县级总库长3名、县级行政库长9名、企业库长以及技术副库长各51名。意见要求,由县(区)政府“兜底”对“僵尸库”进行监管,杜绝“监管真空”,减少尾矿库安全带来的社会问题;每年由市财政部门下拨专项经费对全市51座尾矿库进行技术诊断,结合三维扫激光扫描成果,建立尾矿库健康档案,形成一库一档、一档一策,为各方履职明确职责清单。同时,意见还要求各企业配备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尾矿库技术副库长,全面负责尾矿库技术工作,确保尾矿库严格按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生产运行。

  (本报记者 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