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寒窗助学”将实现全覆盖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7-06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已进入大学就读,就读中职、高职,以及小学、初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2018年度“寒窗助学”将实现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家庭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救助申报材料。

  2018年高考录取工作已经开始,新学期将于9月开学。为了体现党委、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帮助我市城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市总工会今年继续开展“寒窗助学”行动——对今年我市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含义务制教育阶段和非义务制教育阶段)进行救助;对考入大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我市精准扶贫户子女进行专项救助。

  记者了解到,往年“寒窗助学”只针对高中生和当年考入大学的新生,今年将开展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延伸行动,实现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全覆盖,已经进入大学就读,就读中职、高职,以及小学、初中在读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对今年考入大学的贫困学生救助本着“不重不漏”的原则,申请救助(资助)的学生只能选择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救助、“商行助学金”中的一项进行申报,参加了2018“圆梦行动”的学生即使符合其他助学活动条件也不再重复救助,也不得与其他部门的救助重复。

  此次助学救助分阶段进行,今年考入大学申请救助的上报材料时间为:本科2018年7月31日前上报,专科2018年8月15日前上报,补录的2018年8月30日前上报。建档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在读大学生救助、高中助学救助,“爱心餐卡”救助,中高职院校、小学、初中救助材料上报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前。

  延伸阅读

  救助对象及标准

  大学生救助(需同时满足):1.我市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2.今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往年录取的在读大学生。

  救助标准:当年考入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按6000元/人(省级以上帮扶资金救助4000元,市商业银行助学金补差20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按5000元/人(省级以上帮扶资金救助4000元,市商业银行助学金补差10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在读大学生统一使用省级以上帮扶资金按4000元/人的标准进行救助。

  中职、高职院校学生救助(需同时满足):1.我市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2.今年被各类中职、高职院校录取的新生或往年录取的在读学生。

  救助标准:统一使用省级以上帮扶资金,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进行救助。

  高中学生救助(需同时满足):1.我市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2.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在普通高中(含外地)就读。

  救助标准:按照1500元/人(省级以上帮扶资金救助1000元,市商业银行助学金补差5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

  义务制教育阶段学生生活救助(需同时满足):1.我市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2.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在小学、初中(含外地)学校就读。

  救助标准:按照800元/人(省级以上帮扶资金救助400元,市商业银行助学金补差4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救助。

  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大学生:申报表、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和交费通知书(在读大学生凭学费发票)、户口簿、身份证,低保家庭需提供有效低保证,家庭情况证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状况,需村委会、乡镇街道工会、区县总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资卡、单位劳资部门证明等)。

  高中生:申报表、2018年秋季学期学费发票、户口簿、身份证,低保家庭需提供有效低保证,家庭情况证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状况,需各级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资卡、单位劳资部门证明等)。

  中职、高职院校学生,初中生,小学生:申报表、2018年秋季学期学费发票(初中生、小学生可凭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情况证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状况,需各级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资卡、单位劳资部门证明等)。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罗海英 记者 彭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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