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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进一步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攀办发〔2025〕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攀枝花市进一步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攀枝花市进一步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做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促进我市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攀枝花市进一步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一、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扩大工资性收入规模。落实省级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及三年行动方案,调整出台我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政策,建立创业创富基金,创新开发“共富贷”“共富担”“共富保”系列金融产品,激活创业带动效应。用好用足稳岗返还、税费减免、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工具,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落实《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推动全市县(区)统一执行一档标准。执行供需信息精准采集、人岗需求精准匹配、提能促就精准培训三项机制,举行专场招聘活动,开展求职能力实训,打造“职等你来 就在花城”招聘品牌,提升就业服务效能,促进劳动力就业。在农业农村基建、重点工程中推广以工代赈,带动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二)提升财产性收入水平。加强资本市场监管与舆情监测,引导鼓励行业机构丰富适合个人投资者的债券产品。鼓励银行机构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理财服务,提供多元理财选择。推动市属国企产业化转型,提升产业化投资项目占比,并将其纳入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推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工具落地,满足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合理融资需求。
(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攀果”省级农业品牌、仁和区农业外贸优质主体建设及粤港澳蔬菜直供基地申报,发挥好全省首个芒果出口备案基地作用,联动国际国内市场,推动农产品“走出去”。指导仁和区、米易县和盐边县探索闲置农房盘活模式,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农业机械报废“破零”。加快推进《攀枝花市建设“森林四库”总体规划(2025—2030年)》编制工作,推进“天府森林粮库”示范区建设,力争创建米易县核桃现代产业园区。
(四)全力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压实市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班责任,摸排化解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督办反馈线索并形成工作闭环。加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传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将拖欠企业账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存量账款支付,遏制新增拖欠,强化审计整改跟踪。
二、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
(五)加强生育养育保障。衔接全省育儿补贴政策,落实好《攀枝花市“五位一体”生育友好集成改革的十二条措施》。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失业金领取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现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儿科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超90%。疾病高发期建立患儿就诊等候监测预警机制,及时调配人员支援保障。支持市内大医院开设儿科延时、夜间及周末门诊,缩短儿童就诊和治疗等候时间。
(六)优化教育消费供给。开展学龄人口研究与学位调配,落实高等教育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及免息延期偿还措施。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中职三年级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深化高等学校“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并实施“红黄牌”预警。
(七)强化医疗养老保障。保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及医保财政补助。取消医保参保户籍限制,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即可参保缴费。推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提升小伤“快认快支”工作质效以及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水平。
(八)保障重点群体生活。精准高效构建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服务体系,推进救助经办服务系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的整合和组网。推进低收入群体托底机制改革,先行先试、探索落实低收入群体帮扶政策“免申即享”。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探视巡访以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根据实际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或一次性补贴。根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足额兑现失业人员待遇。
三、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九)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建设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支持符合条件的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增设及更新,推动老旧电梯“应换尽换”。落实《攀枝花市建设全省银发经济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工作方案(2025—2027年)》,开展敬老月、中医药宣传等主题活动,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制定攀枝花市普惠养老机构支持政策,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资金补助。推动托育机构建设扩容,支持公办幼儿园改扩建并开设2~3岁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改扩建托育设施。
(十)提质生活服务消费。落实《攀枝花市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六大行动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依托盐边油底肉、攀枝花羊肉米线等天府名菜,挖掘滋味盐边、俚颇味道、迷昜风味等本土菜系,扩大“来攀必吃十大美食”消费影响力,每年培育推出30家烟火小店,持续擦亮“味到花城”餐饮品牌。深化“阳光妹子”家政品牌建设,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重点职业(工种)目录,提高补贴标准,大力开展家政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鼓励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备案家政行业领域培训资质,指导职业学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推广电子版家政服务居家上门服务证,持续优化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多元的完整社区。
(十一)扩大文旅体育消费。立足攀枝花地处凉山、楚雄“两彝走廊”之间的区位特点,深挖颛顼文化、大笮文化、俚颇文化等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为讲好花城民族故事赋能赋文。通过数字化赋能、多业态融合,推动传统消费场景迭代升级,培育打造一批市级消费新场景,争创一批省级消费新场景。推动阿署达四季花海和火红年华景区创建4A级旅游景区,抓住攀盐高速开通契机,加快格萨拉景区建设。承接皮划艇、健身气功等赛事活动,打造高能级运动IP,丰富“川超”“攀超”体育赛事供给。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十二)挖掘暖冬消费潜力。持续擦亮“阳光花果城 康养攀枝花”品牌,丰富冬季康养旅游服务供给,推进“山海湖”、金沙江大峡谷、红格国际运动康养·温泉度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焕新大梯道、老盐边记忆等街区业态,打造阿署达村、禹王宫村、联合村等10个康养旅游乡村。宣传推介冬季旅游消费季新产品、新场景,办好攀枝花阳光康养节等文旅活动。积极申报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打造“山海湖”亚高原户外运动目的地。
(十三)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围绕国际旅游城市建设目标定位,持续宣传240小时过境免签、永久居留等出入境领域便利性政策,做好外国人服务管理。落实好攀枝花市引客入攀奖补办法,专设“入境团队奖补”政策。推进境外来攀人员支付便利化,支持优质零售企业创建离境退税商店,提升境外旅客购物体验。用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外资在露营、民宿、物业服务、“互联网+医疗”等服务领域加大投资力度。
四、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
(十四)聚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好用足国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激活市内消费,吸引市外消费。支持各县(区)开展工会团购、家电下乡等活动,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培育多元化二手商品流通主体,丰富二手商品经营业态和模式,争创全国二手商品流通试点。
(十五)提振住房消费市场。实施好《攀枝花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指导房企提高住房品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通过组织优质房企“走出去”,开展城市专场推介、驻点长期营销和媒体动态推广活动。在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引导居民购买存量商品房、实施房票安置,争取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适时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按月、季、年提取公积金缴纳租金,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存或自由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六)延伸汽车消费链条。拓展汽车后市场消费,优化改装、租赁、充电等服务,规划特色自驾线路和房车露营地,创新开展机车文化、展销和赛事活动。优化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管理机制,引导二手车销售主体“升规入统”,培育壮大二手车市场主体。持续落实二手车经营主体“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推广电子化开票。
五、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七)打响花城消费品牌。开展“花在花城”消费促进活动,构建“幸福东区、灵秀西区、烟火仁和、阳光米易、滋味盐边、钒钛高新”消费品牌矩阵,举办千县万镇汽车大集、金曲传奇巡回演唱会、迷昜灯会,确保每季有主题、每月有活动。支持攀枝花特色商品申报中国老字号、四川老字号,鼓励老字号进驻市内离境退税商店,出省出海参加展示展销,拓展国内外增量市场。引导区域性品牌的首店、概念店、旗舰店及体验店落户攀枝花,开展新品首发、首秀、首展,推动城市艺术中心实现首演。
(十八)加快发展新型消费。鼓励新媒体和传统商贸充分结合,培育共富家园超市供货平台、焕新生活(攀枝花)等平台,提质“多多码·笮即办”等数智消费平台,开发建设“花在花城”服务消费平台。大力培养电商主播、网红达人,提高直播带货影响力,扩大花城特产知名度。推进健康消费引领行动,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公立医院利用富余资源建设医养结合机构,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提质增量。开发“低空+文旅”精品航线,打造1~2个低空旅游示范场景。加快培育银江湖、二滩库区水上运输企业。
(十九)推动贸产融合发展。落实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补贴政策,稳定开行中老班列,增强国际供应链韧性,实现“重去重回”。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开拓“一带一路”及RCEP市场,支持更多攀货出海,抢占对外贸易新赛道,打造四川南向开放门户。用好中省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拓市场、稳订单。用足省级出口信保支持政策,提高小微企业承保覆盖面。在小微融资协调机制中,加大对外贸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六、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二十)保障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强化常态化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部门实行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的休假模式,增加休假频次,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二十一)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强化缺陷消费品知识宣传,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市场秩序乱象,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及时信用公示。持续强化“12315”效能建设,重点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推行在线消费纠纷和解、线下无理由退货、赔偿先付等做法,对标培育发展放心舒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深化电视“套娃式”收费治理。
(二十二)完善城乡消费设施。围绕商圈、特色步行街,分类施策,嵌入式打造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实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提质城市一刻钟“幸福生活圈”。配套保障夜间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持续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推动米易克朗农贸市场、金润民农产品冷链集配中心等项目建成投用,指导盐边县加快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和供销流通服务强县培育。深化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打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的双向通道,助力乡村振兴。
七、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二十三)有序减少消费限制。及时清理不合理消费限制,严禁“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优化汽车消费管理,有序保障家庭购车需求。引导各县(区)、国家钒钛高新区开展特色消费促进活动,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扩大活动影响力。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采购中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的问题,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
(二十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专项清理,围绕市场准入制度、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共享单车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优化展销活动、社区集市和户外广告等备案审批流程,推行“一次告知”“容缺承诺办理”,压缩办理时限;针对纳入城市更新、风貌改造等特定规范区域规划、设计的申请事项,实行“免申即享”。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打击生产流通环节违法问题。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五)推动政策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推动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促消费政策协调配合,不断提升政策目标、工具、时机、力度、节奏的匹配度,增强政策合力。
(二十六)强化投资支撑作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加力支持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重点领域投资。推进开展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争取国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支持传统产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以产业升级带动消费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二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消费信贷贴息政策,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针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借款人,合理商定贷款偿还的期限、频次。实施个人消费贷贴息政策,重点支持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等7大消费领域。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将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消费服务领域的中小微主体作为重点支持对象。
(二十八)健全消费保障体系。鼓励工会经费用于节日慰问、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释放职工消费潜力。落实消费帮扶举措,积极对接电商平台,搭建芒果、石榴等农产品流通渠道,引导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各方力量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聚焦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开展分县(区)服务零售额测算工作,做好跨省企业在地情况摸排、报数申请和统计工作,做好网上零售和商业综合体统计监测。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