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5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5-23     来源:行政审批科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攀环函〔202067号),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23日-20255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务中心)C404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脱密文本

 

受理时间

1

瑞达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湾丘彝族乡黄龙村

攀枝花瑞达水泥有限公司

四川云焜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攀枝花瑞达水泥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采购一般工业固废作为替代原料掺入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系统中,项目建成后年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约12.4072万吨。

施工期:

废气:①地面扬尘:施工期由于设备的放置与地面的碰撞,以及车辆的运输会产生少量的地面扬尘。施工地面扬尘属低矮排放源,影响范围小,时间短,且设备安放产生的地面扬尘量极小,随施工结束后消除。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减少搬运的作业,轻拿轻放,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时的地面扬尘排放。

②运输扬尘:本次环评要求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运输车辆限速运行,避免车辆扬尘;

②施工车辆应采用相应的遮盖;

③施工地段应经常洒水以及尽量减少施工场地及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

③焊接烟尘:设备安装过程中将采用电焊固定,会产生少量焊接烟尘,属低矮排放源,影响范围小,时间短、排放量小,随施工结束后消除。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等,不外排。

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切割机、电锯、电钻、电焊等的运行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和午休时段施工;禁止运输车辆鸣笛等措施进行治理。本项目工程量小,只对已建厂房适应性改造和设备安装,施工期短,且均在室内进行,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墙体隔音和距离衰减,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不会对外界造成较大影响。

固废:①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建筑垃圾: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

本工程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即消失。

运营期:

废气:(1)窑尾废气:依托原项目“低氮燃烧器+分风+分解炉多级燃烧技术+SNCR+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00m排气筒排放(DA064);(2)物料输送、堆存等粉尘:①有组织: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②无组织管控:石灰石、煤等原料堆棚、预均化堆棚、辅料堆场及混合材堆棚等均为密闭堆棚,出入口配置自动门;输送设备设置为密闭状态;洒水降尘。

3)窑头废气: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4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69)。

废水: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化验室废水(三次后)经中和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车辆冲洗废水经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储存硫酸亚铁等含水量较高的固废区域,地面设置导流沟与渗滤液收集池(共2个,各2m3),经收集后,掺入物料送至水泥窑焚烧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管理,隔声降噪。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窑灰、除尘器收集回用于水泥生产线;废耐火材料由企业回收再利用;润滑油、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含油棉纱手套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攀枝花瑞达水泥有限公司-瑞达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 - 公示本.pdf

2025.5.23

2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技改项目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

攀枝花瑞峰水泥有限公司

四川云焜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攀枝花瑞峰水泥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40万元,采购一般工业固废作为替代原料掺入现有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系统中,年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约19.3万吨

施工期:

废气:施工扬尘为材料卸放、设备安装等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运输材料的施工车辆应采用相应的遮盖,施工地段应经常洒水以及尽量减少施工场地及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本次施工期极短。施工期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为原有项目工作人员,不新增人员,施工期员工生活污水为原项目生活污水的一部分,依托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施工仅在昼间施工,且施工期极短,施工噪声影响将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也会降至最低;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为原项目生活垃圾的一部分,处理方式依托原有,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

废气:窑尾烟气依托原项目高温+碱性环境+低氮燃烧器+SNCR+冷却(预热锅炉)+高效袋式除尘器+在线监测处理后由90m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无组织废气通过密闭,洒水降尘措施;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管理,隔声降噪。

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所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将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滤袋:进入水泥窑焚烧协同处理。废耐火材料:由生产企业回收再生利用。污水站污泥:定期由专业清掏公司进行收集、处理。废透平油和废机油、废油桶、化验室废物及废液、实验室清洗废水(前三次)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瑞峰公示本(1).pdf

2025.5.23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核: 吕鹏   责任编辑: 陈麒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