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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10-28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交通和农业水务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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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 月28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五、专项目标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和交通运输业、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综合利用、移民安置扶持等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全区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防洪体系建设。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承担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设,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资源发展。

(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和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检疫,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和农田建设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和农村人才队伍工作。参与实施交通运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3)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14)承担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讯导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5)负责权限内公路体系建设,拟订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程序报批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6)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小码头规划和小码头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1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8)指导全区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9)负责公路、水路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部资金工作。

(20)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权属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21)负责权限内水资源管理;负责农村供水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土流失预防与监督的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水利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开展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

(22)负责全区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开展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小Ⅰ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指导小Ⅱ型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23)负责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负责移民安置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移民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就业培训;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24)负责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移民等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

(25)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农业总产值 9936万元,同比增长9.3%。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 5562万元,同比增长7.8 %。随着畜禽出栏数据的稳步增长和芒果等主要经济作物进入收获期,农业产值和增加值仍将较高幅度增长,预计2021年第一产业增加值绝对数达到25727万元,同比增长7%。小春播种面积和产量达到预期目标,大春播种面积142公顷,为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1.重点项目

川西南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现对原主体建筑架空方案进行了调整,变更为箱涵回填方案,按调整后计划推进。

攀枝花市东区硫磺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400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43平方公里,核心治理区25公顷,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完工,现大力推进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攀枝花市东区闵家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充分利用阿署达片区现有生态林木覆被,对水土流失区进行治理,现已完成初步设施方案编制,待批复。

观音岩引水工程东区管理所。目前农村、城市部分均已完成征拆合同签订手续,当地村社正有序开展地面附着物清除,施工方进场加快建设已清除地面附着物的区域。

2.重点工作

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联合公安部门进行日常巡查,已初步达到长江流域十年禁捕预期目标。

“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一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制订《攀枝花市东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现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下发并执行。二是持续推动“路长制”建设。共制作“路长制”公示牌63块,计划11月中旬全面完成公示牌安装,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村民爱路护路养路宣传引导。

水政水资源工作。年初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度取水计划》,下达东区取水计划,前三季度辖区取水户共取水8540.3万立方米。目前,共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34次,办理涉水行政处罚案件6件,均已完成调查取证。同时,全面完成东区16个工业取水户取水计量设施年度校验统计,换发辖区取水户电子许可证,并完成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站点取水量监控校对工作。

水土保持工作。一是持续跟踪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要求项目业主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21年至今,共计征缴2848.8970万元。二是复核今年2月、9月省水利厅、水利部分别下达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复核任务,现均已完成复核,正按规定程序销号。三是开展辖区矿山企业涉水涉河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出涉水涉河生态环境问题49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已完成整改问题38个,剩余1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先后召开防汛专题会议14次,建立健全“两书一函”和“三单一书”工作机制。成立6个区级防汛减灾督导组,开展督导36次,切实将防汛减灾责任压实到最基层、第一线。二是组织开展两轮“拉网式、地毯式”防汛隐患排查,会商确定了25个区级重点防汛隐患(监测)点位,建立隐患台账,明确防汛、监测、群测群防责任人。三是积极开展全区综合性防汛减灾和地灾防治知识培训讲座,培训各级责任人100余人次,累计开展防汛应急演练18次。四是强化会商研判,做好预警预报。今年已妥善应对2次暴雨黄色预警和2次暴雨蓝色预警。五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河(湖)长制工作。一是推行使用巡河APP,与省级平台完成对接,实现巡河电子化、数据实时化、管理无纸化、资料集中化。二是完成金沙江、雅砻江、大河东区段共33.316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埋设界桩113个、竖立公告牌14个。三是以“河长治”落实河长制,共设立区、街道(镇)、社区(村)河(段)长51名,基层河长制网格员11名。各级河长巡河护河共计928次、发现整改各类问题70余个。目前,我区金沙江国控断面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到Ⅰ类以上。

农村人饮安全工作。一是由我局牵头保障专项资金投入,完成弄弄沟村、双龙滩村供水净化站建设、修建生活用蓄水池,实现管网入户。二是为确保村民饮用水水质达标,配合区疾控中心,定期检测弄密村、双龙滩村饮用水的源头水和末梢水水质。三是积极谋划,筹措资金,实施农村自来水延伸工程。现银江镇双龙滩村管网入户项目已完工,验收工作正有序开展。弄密村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已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完工。

(四)民生工程

水库除险加固工作。2021年度,东区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1座(凹乌林水库)。目前,上级已下达专项资金160万元,已完成凹乌林水库除险加固初设编制,并取得市水利局初设批复,正在与区财政局对接,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拟加快推进,预计年内完工。

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及旅游厕所建设。2021年度,继续实施东区农村厕所革命五年行动(2019-2023)计划,2021年整村推进改厕任务129户,申报改厕135户,目前第一批完成改厕并通过验收66户。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攀枝花市东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参公)
攀枝花市东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攀枝花市东区公路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46.7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81.74万元、2257.81万元,下降54.6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调整,财政资金资金,今年的基金预算项目实施较上年减少,其中:川西南冷链物流园项目进度去年已完成大部分;2021年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增加,坐实今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00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8.62万元,占99.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万元,占0.05%;其他收入0.23万元,占0.0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78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6万元,占46.38%;项目支出955.47万元,占53.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46.5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81.51万元、2257.58万元,下降54.6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调整,财政资金资金,今年的基金预算项目实施较上年减少,其中:川西南冷链物流园项目进度去年已完成大部分;2021年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增加,坐实今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4.19万元,增长44.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主要有:星吉工贸厂房拆除经费281.43万元;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112万元;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90万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5.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7.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4万元,占0.03%;公共安全支出0.3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1万元,占5.98%;卫生健康支出43.35万元,占2.45%;农林水支出1422.6万元,占80.5%;交通运输支出140.83万元,占7.97%;住房保障支出49.61万元,占28.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万元,占0.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67.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2.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4.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决算数1.85万元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完成调整预算9.25%,由于项目跨年,项目结转次年,本年结转资金25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6.43万元,其中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6.25万元,由于项目跨年完成,尚未办理结算,所以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10.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6.31%。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53.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支出决算为38.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0%。项目跨年完成,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3万元,次年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0%。项目跨年完成,年末结转结余资金38万元,次年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0%。项目跨年完成,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44万元,次年支出。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支出决算为127.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8.56%。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86万元,项目尚未结算,尾款结转下年支出。

25.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  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0%。项目跨年完成,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0万元,次年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9.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6.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2.18万元、津贴补贴186.08万元、奖金5.23万元、绩效工资117.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8万元、住房公积金49.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4.08万元、生活补助49.06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5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8万元、印刷费0.77万元、邮电费2.81万元、差旅费3.1万元、维修(护)费1.13万元、会议费0.83万元、培训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劳务费1.6万元、委托业务费0.17万元、工会经费7.83万元、福利费4.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5万元、其他交通费15.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5万元,占7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占21.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93万元,下降27.64%。主要原因是严格内控管理制度,控制经费开支见成效。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的行政、事业工作、大型水库后期扶持、公共安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防灾救灾、其他农业支出、水利执法监督、防汛、抗旱、其他水利支出、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农村人畜饮水、其他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城乡社区、商业流通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59万元,下降29.73%。主要原因是严格内控管理制度,控制经费开支见成效。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水利、交通、移民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15人次,共计支出1.4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6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1万元,比2020年减少7.56万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内控制度,缩减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东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运维项目服务4.3万元;购买用于渔政执法用车24.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运转机制建设、东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江山里污水提升泵站和公交二公司提升泵站运行维护费、非洲猪瘟防控及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经费、山洪预警系统运行管理经费、星吉工贸厂房拆除工程拆除费、丽攀高速公路四川段建设用地瓜子坪高速收费站南侧部分土地收储费用、倮密路马家湾桥维修项目尾款、河长制工作经费、道路交通专项工作经费、2019-2021年农村客运保险区级补贴、农业农村和水利专项、防汛抗旱经费、川西南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0.23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政府用于其他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补助;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抗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质购置管护,抗旱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及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2.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3.交通运输支出 (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34.交通运输支出 (类)成品油价格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3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应急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内设科室4个。

(二)机构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和交通运输业、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综合利用、移民安置扶持等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全区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防洪体系建设。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承担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设,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资源发展。

(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和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检疫,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和农田建设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和农村人才队伍工作。参与实施交通运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3)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14)承担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讯导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5)负责权限内公路体系建设,拟订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程序报批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6)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小码头规划和小码头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1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8)指导全区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9)负责公路、水路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部资金工作。

(20)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权属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21)负责权限内水资源管理;负责农村供水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土流失预防与监督的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水利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开展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

(22)负责全区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开展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小Ⅰ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指导小Ⅱ型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23)负责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负责移民安置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移民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就业培训;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24)负责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移民等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

(25)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参公编制16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行政人员7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参公人员13人,事业16人,退休人员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财政资金收入合计200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8.62万元,占99.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万元,占0.0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财政资金支出合计178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7.19万元,占99.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5万元,占0.82%。2021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826.37万元;财政资金项目支出955.4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786.38万元,实际支出826.3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人员经费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社保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手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调整预算100%,通过基本支出目标绩效的顺利实施,保障了人员经费的按时支付,保障了工作人员的待遇,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公用经费的支出保障了机关工作职能的正常运行,目标执行过程中无违规行为。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区级预算安排866.6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实际支出424.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防汛、土地开发支出、公路养护、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其中:河长制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数为18万元,用于主要用于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实际支出15.6万;防汛、抗旱经费,2021年预算数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实际支出0.43万元,原因为:取消防汛补助发放,2021年防汛补助9.5万元未使用;东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21年预算数10万元,主要用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由于暂未确定实施项目,该项目未发生实际支出;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运转机制建设经费,2021年预算数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实际支出9万元;江山里污水提升泵站和公交二公司提升泵站运行维护经费,2021年预算数39万元,实际支出28万元;非洲猪瘟防控及屠宰声无害化处理经费,主要用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2021年预算数58.22万元,实际支出1.85万元,原因为未及时履行报账程序,导致资金使用率低。山洪预警系统运行管理经费,2021年预算数24.7万元,用于支付山洪预警系统维护费按合同 实际支出24.7万元。星吉工贸厂房拆除工程拆除费。2021年预算数281.44万元,实际支出281.44万元。丽攀高速公路四川段建设用地瓜子坪高速收费站南侧部分土地收储费用。2021年预算数177.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东区人民政府与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丽攀高速公路四川段建设用地瓜子坪高速收费站南侧部分土地),进行土地补偿。该项目未发生实际支出,原因为:丽攀高速南侧部分土地补偿费支付流程未走完。倮密路马家湾桥维修项目尾款。2021年预算数12.74万元,未发生实际支出数,原因为:由于施工单位资料提供拖延,未能在年底前提供,该笔资金未能及时拨付。道路交通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数44万元,实际支出43.85万元。2019-2021年农村客运保险区级补贴。主要用于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补贴,2021年预算数8.58万元,2021年未发生实际支出数。农业农村和水利专项。主要用于顺利开展水政综合执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检疫工作、专项检测工作、城乡统筹及新农村建设工作。2021年预算数20万元,实际支出19.35万元。西南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按照东区人民政府与四川文阳集团公司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约定,2021年东区政府需兑现文阳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2021年预算数153.2万元,未发生实际支出数。原因为暂未请示区政府,资金暂未到位。2021年区级项目预算目标绩效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求,新增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激励奖励经费、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慰问经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项目支出。

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严格按照部门职能、经济规划及履职需求制定部门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部门目标任务,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及预算编制原则准确及时全面编制预算、合理控制部门支出,根据预算目标进行预算动态监管调整,项目执行进度良好有序,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

3. 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完成上级专项(项目)资金支出531.2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上级专项资金拨入404.41.41万,用于病虫害控制、防灾救灾、其他农业支出等专项;农林水支出-其他乡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上级专项资金拨入38万,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上级专项资金拨入244万,主要用于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水利上级专项资金拨入23万元,主要用于抗旱及其他水利支出;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上级补助72.13万,主要用于农村客运补助及其他公路水路运输等工作;移民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对四川赤湖水库、跑马滩水库移民人员12人的后期扶持基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上级补助10万元,用于主要用于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由于项目跨年完成,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552.12万元。各专项资金能保证专款专用,并能按进度及时拨款,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达到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对目标绩效的评估、监控和自评,基本能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项目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于评价结论较差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适当减少资金,或在次年的项目预算中取消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无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通过绩效评价的应用,在项目目标绩效执行实施的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1.交通:保障东区辖区倮密路29.148公里,五摩路1.852公里道路基本通畅,全年通车时间不低于300天。2.农业:力争2021年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特色农业效益突出,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效应不断彰显,产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3.水利:水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确保2021年汛期安全度汛,山洪预警系统运行正常,全面建立东区河长制体系。4.扶贫移民:移民后扶资金按时、按政策兑付,保障了移民后扶人员的利益,充分实现移民政策。5.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让乡村振兴政策得到落实,人民过上幸福生活。

(三)自评质量

   绩效目标按计划进行,完成情况良好,群众和上级部门满意度90%以上。确保了部门机构的正常运转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根据财政局的统一安排,我们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统一格式、内容、口径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 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评价,本部门认为,2021年度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较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益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在资金支付中,按照程序流程操作,资金使用透明,报销凭证原始单据规范完整,资金审批严谨,无违规行为。

(二) 存在问题。

在执行过程中,资金审批时间较长,导致支付不及时,影响进度。

(三) 改进建议。

   加快支付进度,缩短支付时间,确保绩效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2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2021年农村客运保险区级补贴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客运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19〕35 号文件要求:实施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费用扶持政策,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照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费金额70%/年的标准予以补贴,降低运营成本。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补贴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补贴总额的 35%由市级财政承担、65%由县(区)级财政承担。2019年和2020年应支付区级补贴共计57200元(应付未付),2021年计划支付286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完成2019—2021年东区农村客运保险区级补贴的支付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共计补助85800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应支付区级补贴共计57200元(应付未付),2021年计划支付28600元。补助农村客运企业1家,车辆6台,实现东区农村客运企业和车辆应补尽补。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组织过程

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工作人员积极对接攀枝花运业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由公司提供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购买资料。

2.分析评价

攀枝花运业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按照要求为涉及仁和务本至东区银江镇攀枝花村的6台客运车辆购买车辆保险。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年度下达预算资金8.5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笔资金计划用于2019—2021年东区农村客运保险区级补贴的支付。资金全部来于区财政拨款。

2.资金到位。

项目总费用8.58万元,纳入2021年总预算“统筹城乡发展经费”。

3.资金使用。

该笔资金未能在2021年底及时拨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工作人员积极对接仁和务本至东区银江镇攀枝花村线路6台客运车辆,要求企业提供仁和务本至东区银江镇攀枝花村线路6台客运车辆的2019—2021年车辆保险凭证。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规定,攀枝花运业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提供仁和务本至东区银江镇攀枝花村线路6台客运车辆的2019—2021年车辆保险凭证。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计划完成攀枝花运业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仁和务本至东区银江镇攀枝花村线路6台客运车辆2019—2021年车辆保险。

实际效果:完成资料收集整理,未能完成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取得了既定的项目效益成果,达到预期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无。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川西南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基础设施奖补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 10 月 13 日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招拍挂”方式竞得 2019-D3#宗地(15.1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361万元;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依据 “2018 年 9 月 22 日签订的《川西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项目投资补充协议》投资协议约定:宗地出让核算价为12.5 万/ 亩,乙方通过“招拍挂”实际取得土地价格高于出让核算价格时,实际取得土地价格扣除“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后超过核算价格部分,甲方通过财政以产业扶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一次性补助给乙方用于项目建设。”东区政府应兑现奖补资金金额:361(竞得成交价款)-189.75(核算地价)- 18.05(“两金”约 5 )=153.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财政以产业扶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一次性补助153.2万元给攀枝花文阳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用于项目建设。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目标、进度、质量、效果以及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评价主体应当按照可行性、重要性、效益性原则,就项目决策、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全面设定评价体系。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与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实施内容,完成相关项目内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请示区政府拨付一次性补助153.2万元,申报内容、申报目标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项目合理可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将2019-D3#宗地奖补资金153.2万元兑现攀枝花文阳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笔资金全部用于川西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项目建设。

2.资金到位。

暂未请示区政府,资金暂未到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确保川西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项目顺利实施,实施统一管理,我局负责跟踪服务、监督指导,落实责任目标和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建成。

(二) 项目管理情况。

    建设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 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关于专户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资金的使用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区政府报告后按程序签批划拨,确保专款专用,管理严谨、程序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累计投资约7200万元,已完成附属基础设施排洪暗涵、边坡挡土墙建设工程;完成项目(一期)1#、2#楼回填场坪及2019-D3#停车场地块80%回填场坪;项目总承包单位进场完成安全文明建设工作;取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许可证。6月16日立即启动(一期)主体地基找平工作,随即开展工程试桩、打桩作业。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推动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推动冷链物流发展,建设不损害生态,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川西南农产品冷链物流园,为攀枝花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区(智能库房)、水果交易及娱乐休闲商业综合体,旨在填补攀西地区专业冷链物流市场空白,增强攀西地区农副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二)存在的问题。

尚未请示区政府拨付补助资金,资金到位慢。

(三)相关建议。

及时请示区政府拨付资金,加快资金到位速度。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东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为7.6万元,暂未确定实施项目内容。项目评选、表决过程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严格执行筹资筹劳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后期管护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持续推进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水平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水平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有所增强,项目区农民、基层干部满意度≥9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目标、进度、质量、效果以及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评价主体应当按照可行性、重要性、效益性原则,就项目决策、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全面设定评价体系。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与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实施内容,完成相关项目内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银江镇暂未上报实施方案,暂未申报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为7.6万元,全部用于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2.资金到位。

银江镇暂未上报实施方案,资金暂未到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四)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每一步工作环节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东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流程执行。实施统一管理,我局负责跟踪服务、监督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建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建设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资金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关于专户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资金的使用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区政府报告后按程序签批划拨,确保专款专用,管理严谨、程序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暂未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无。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因项目目前尚未实施,绩效目标、决策、资金、项目管理等无法评价,待项目实际完成后开展评估、绩效考核。

(二)存在的问题。

村社符合实施一事一议的储备项目少,筛选项目耽误大量时间;村、社配套资金、村民筹集资金较困难,对项目实施增加难度。

(三)相关建议。

项目实施单位银江镇人民政府和各村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做好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资金使用的效率。项目主管单位区农交水局要加大项目督查指导力度,做好农民负担监管,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区财政局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非洲猪瘟防控及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19年8月,省内非洲猪瘟疫情多点持续爆发,我市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2019年8月23日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专题会议关于在重点交通卡口紧急设置非洲猪瘟检查卡点的工作要求,东区安排银江镇组织人员在丽攀高速银江、瓜子坪出口处设置非洲猪瘟检查卡点,一直持续至今,相关经费在区财政安排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年度预算中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东区在丽攀高速银江出口、瓜子坪出口各设置非洲猪瘟检查卡点1个,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个卡点每天2班,每班2人,2个卡点每天共需安排值守人员8人,每12小时换班一次轮流值守。由于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在安排该项工作时并未对卡点设置时限、人员补助标准等具体事项正式发文明确,故银江镇作为卡点设置的具体实施单位,参考市场用工行情(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资标准为150元/人—200元/人),折算确定卡点值守期间补助标准为225元/人/班(每班12小时),故1个卡点(值守人员4人)每天需支付工资900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目标、进度、质量、效果以及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评价主体应当按照可行性、重要性、效益性原则,就项目决策、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全面设定评价体系。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与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实施内容,完成相关项目内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请示区政府使用非洲猪瘟防控及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经费,申报内容、申报目标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项目合理可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照预算安排,可用于发放卡点人员补助的经费为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非洲猪瘟防控经费58.22万元。

2.资金到位。2021年非洲猪瘟防控经费到位1.85万元,剩余经费已于2022年到位。

3.资金使用。非洲猪瘟防控经费1.85万元全部用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确保东区2021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顺利实施,实施统一管理,我局负责跟踪服务、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落实责任目标和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建成。

(二) 项目管理情况。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 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号)和《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六单位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方案>的通知》(攀财办〔2019〕 2 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同时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关于专户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专户专账管理,资金的使用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区政府报告后按程序签批划拨,确保了专款专用,管理严谨、程序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雇佣值守人员12人、设置检查卡点2个、花费非洲猪瘟防控经费1.85万元,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和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未发生重大非洲猪瘟疫情,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上述财政资金的实施,有效完成了2021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了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织牢了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络,降低了全区爆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可能,增加了广大农民及养殖业主的收入。截至目前,全区范围内未发生非洲猪瘟及其他重大动物疫情,对稳定我区生猪生产,促进养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有关财政支出项目政策科学、合理、可行,项目实际运行规范有效,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区级财政增加拨付非洲猪瘟防控资金,并力争上级财政增加资金投入,并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投入我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我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切实保障生猪生产稳定。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道路交通专项工作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市东区辖区农村公路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县道的日常养护、维修和管理,做好辖区农村公路的规划,牵头组织实施东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及货车治脏工作。

2.按照三定方案,我局负责东区县道的建设规划以及县道的日常养护,按照四川省关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1053”的标准申请东区管养县道的养护经费,以及农村路网规划工作经费。

3.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东区管养县道的日常养护。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做好东区管养的省道S471、双弄路、银河路以及桐银路东区段,共计36.734公里的日常管理养护。做好辖区农村公路的规划,牵头组织实施东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及货车治脏工作。完成东区2021—2035年农村路网规划编制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做好省道S471、双弄路、银河路、桐银路的日常管养护,保证省道S471、双弄路、银河路、桐银路边沟通畅,路肩积尘减少,交战办所购物质能满足抢险救灾和交通战备的需要。保障2021年汛期,省道S471、双弄路、银河路、桐银路的畅通,保障辖区道路通畅,确保居民和车辆出行畅通,省道S471、双弄路、银河路、桐银路全年通车天数不低于300天。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

(1)2021年5月起,我局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道路养护企业比选,将东区辖区县道日常养护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企业,确定攀枝花业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东区省道S471和管养县道的日常养护单位,合同期自2021年5月1日起签至2022年4月30日。由局交通运输股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

(2)2020年已委托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制定东区2021—2035年农村公路路网规划。

2.组织过程

(1)项目实施期间局交通运输股每周进行一次道路巡查,每月对养护工作进行测评,测评通过方能支付。

(2)2021年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攀枝花市东区农村公路网规划(2021-2035 年)》。

3.分析评价

项目建设单位按时完成项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未进行资金申报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笔资金计划用于省道S471东区段、县道双弄路、县道银河路东区段、县道桐银路东区段日常管养护;参加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业务、行政执法培训;交战办抢险部分应急物资采购。全部来于区财政拨款。

2.资金到位。

项目总费用44万元,均已全部到位,并在2021年12月拨付各单位。

3.资金使用。

该笔资金拨付是主要用于东区县乡公路养护工作、交战办抢险部分应急物资采购以及2021—2035年规划费用,该项目符合资金使用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道路养护项目的实施主要由养护单位进行,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交通运输股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和考核。全年养护单位共投入人员1660人次。2.组织开展应急物资采购。3.完成东区2021—2035年农村公路路网规划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委托四川展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2.应急物资采购和东区2021—2035年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工作均按要求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1.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日常检查和考核由局交通运输股负责,报销时养护单位要附当月工作简报说明养护工作开展情况。

2.应急物资采购前期通过询价比较,经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后确定采购单位,并按时保质提供应急物资。

3.东区2021—2035年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已提交专家评审后的修改本,并由区政府确定。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计划完成省道S471东区段、县道双弄路、县道银河路东区段、县道桐银路东区段日常管养护;同时做好加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业务、行政执法培训以及交战办抢险部分应急物资采购。

实际效果:全年省道S471东区段、县道双弄路、县道银河路东区段、县道桐银路东区段日常管养护到位,保证了省道S471东区段、县道双弄路、县道银河路东区段、县道桐银路东区段全年畅通;同时我局派遣人员参加了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业务培训;同时按照交战办要求购买了应急物资。东区2021—2035年农村公路路网规划费用按时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保证了东区辖区道路通畅,确保居民和车辆出行畅通,同时在日常养护中保持公路边沟畅通,路肩干净,维护沿线环境卫生。2021年省道S471东区段、县道双弄路、县道银河路东区段、县道桐银路东区段全年通车天数不低于365天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该项目从项目决策极大地考虑我我区交通运输人员不足,经费短缺的情况,以较低的花费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区的农村道路养护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为经费不足。双弄路为高梁平园区企业主要原料运输道路,车流量大,车辆载重高,对路面损毁程度也加大。该段道路损毁严重,急需资金进行大修。

(三)相关建议。

建议区财政考虑每年400余万元的道路大修经费,以确保我区县道的畅通。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防汛、抗旱经费)

一、项目情况

防汛、抗旱经费2021年区级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的采购及防汛补助的发放。

二、执行情况

(一)因市财政局发文取消防汛补助发放,2021年防汛补助9.57万元未使用。

(二)按需求补充防汛物资0.23万元。

(三)组织防汛相关会议的召开,会务0.2万元。

三、运行监控分析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2021年的防汛任务。

(二)2021年按照绩效目标任务基本能够完成。

四、整改措施

加强与区财政局的对接协调,做好防汛物资、山洪预警平台及野外站点相关设备、相关会议、防汛工作办公经费计划,按时拨付。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河长制工作经费)

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河长制工作今年区级预算18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公示牌制作、“清四乱”、”清河、护岸、净水、保水思想行动、河长制宣传等工作,保证河(湖)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持续建立完善东区河(湖)长制工作体系。

二、执行情况

(一)主要开展河长制公示牌制作、“清四乱”专项行动、河长制宣传等工作。

(二)年底统一结算报账后支出15.6万元,余2.4万元因申请时间过晚,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拨付程序。

三、运行监控分析

(一)保证河(湖)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持续建立完善东区河(湖)长制工作体系。

(二)今年按照绩效目标任务基本能够完成。

四、整改措施

加强与区财政局的联系,提前做好资金拨付的相关程序,做好资金使用计划,保障资金正常拨付。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7

(江山里污水提升泵站和公交二公司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经费)

一、项目情况

江山里污水提升泵站和公交二公司污水提升泵站今年区级预算39万元,主要用于泵站的正常运行管理及相关电费的拨付。

二、执行情况

2021年用于泵站的运行管理费28万元

三、运行监控分析

(一)今年主要保障污水提升泵站的正常运行管理和泵机的维护检修,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

(二)今年按照绩效目标任务基本能够完成。

四、整改措施

加强泵站的巡检,及时更换受损的电器元件,做好泵站通风透气的相关工作,与区财政局加强沟通,按时做好资金申请工作,保障资金的正常拨付工作。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倮密路马家湾桥维修项目尾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马家湾桥位于县道倮密路K3+792米处。2012年1月1日,我局接手县道倮密路的维修养护。2013年10月,马家湾桥经检测为4类危桥。2013年12月通过比选确定了“倮密路马家湾桥维修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包干)合同价为12233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贰万叁仟叁佰元整)。该项目施工结束并交付使用至今,桥梁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符合支付工程尾款的条件,特申请支付该笔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完成倮密路马家湾桥维修项目尾款127400元(壹拾贰万柒仟肆佰元)支付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完善倮密路马家湾桥维修项目相关资料,按照合同完成尾款支付。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1.组织过程

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工作人员积极对接项目施工单位四川中喻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完善项目资料,对接项目监理单位签发《马家湾桥维修改造工程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2.分析评价

项目建设单位按时完成项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倮密路马家湾桥维修项目在2014年实施时,申请过项目资金,并得到批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该笔资金计划用于2014年倮密路马家湾桥维修项目尾款支付,项目资金127400元。资金全部来于区财政拨款。

2.资金到位。

项目总费用12.74万元,纳入2021年总预算“统筹城乡发展经费”。

3.资金使用。

由于施工单位资料提供拖延,未能在年底前提供,该笔资金未能及时拨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工作人员积极对接项目施工单位四川中喻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完善项目资料,按照合同要求对接项目监理单位签发《马家湾桥维修改造工程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施工合同支付要求查验资料。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计划完成2014年倮密路马家湾桥维修项目尾款。

实际效果:完成资料收集整理,未能完成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按照既定目标完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满意度等指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无。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专项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市政府〔2008〕20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饲料管理条例》、《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条例》及市区水政执法管理工作要求相关要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督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东区水政执法大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检验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执法监管、水政执法、“四好村”的创建及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进度按时拨付相关工作经费,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动物防疫工作经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动物重大疫病免费强制免疫及免疫反应治疗和死亡补助,疫苗购买,畜禽养殖、防疫技术培训,动物重大疫病防制物资储备,防疫设施、耗材药购置,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疫情排查及无害化处理,免疫血清学、病原学检测等工作。年度绩效目标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集中免疫密度达到100%,常年免疫密度达90%以上;

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项目申报内容符合东区实际,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专项检测工作经费: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农机监理工作;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执法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检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东区野猪林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工作、监督违法贩运生猪,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违法案件处理、动物检疫执法监管以及非洲猪瘟紧急防控、瘦肉精检测、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4、城乡统筹及新农村建设工作经费:包括扶贫开发(扶贫网络系统管理,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扶贫规划编制;城乡统筹专项工作经费、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农民负担监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编制设计)、“四好村”创建、东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总申报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预算批复2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为区级财政预算资金,无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资金到位20万元,全部为区级财政预算。

3.资金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2021年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管理专项经费已使用19.3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区财政相关资金管理要求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制定了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落实了各项工作。工作完成后示范效果好,圆满地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动物防疫工作:根据年初工作方案、规划要求开展了项目的实施,聘请村防员组织实施了全区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免疫及补免工作,进行了全区动物疫情监测、检测,做好了疫情核查等工作。2021年共免疫猪瘟1.2万余头,猪口蹄疫1.2万余头,牛口蹄疫500余头,羊口蹄疫4000余头,羊山羊痘4000余头,羊小反刍疫4000余头,禽流感80余万只,鸡新城疫苗80余万只,犬狂犬疫苗5000余只。

2、专项检测工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安排,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任务49个,合格48个,合格率为97.90%。按照2021年攀枝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东区监督抽查任务25个;按照2021年攀枝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安排,分配东区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125个(东区 30个、市级95个)。全年东区共计199个监测抽样任务已全部完成。2021年全区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检疫工作:根据年初工作方案、规划要求开展了项目的实施,2021年,共屠宰生猪4万余头,生猪无害化处理20余头,非洲猪瘟检测5000余次。对全区动物疫情监测、检测,做好了疫情核查等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避免了全区爆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可能,保障了主城区猪肉的使用安全,规范了动物门诊以及医院的合法经营增加了广大农民及养殖业主的收入,对畜牧养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带动群众增收效果明显。

(2)社会效益。

畜禽的疫病预防是养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而疫苗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最有效手段,通过对养殖的畜禽进行免疫注射,能有效地防控大规模动物疫情,避免因重大动物疫病暴发给养殖户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提高生产效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畜禽对传染病的抵抗能力,预防了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能提供更加丰富的畜禽及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肉食品的消费需求,社会效益显著。规范了屠宰检疫的生产过程,有序了开展非洲猪瘟紧急防控工作,避免了因重大动物疫病暴发给养殖户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提高生产效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杜绝了我区病害猪肉上市,提高了我区肉制品安全质量,保障了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能提供更加丰富的畜禽及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肉食品的消费需求,社会效益显著。

(3)生态效益。

畜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免疫工作与畜牧业的发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都十分密切相关,畜禽健康与否直接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项目的实施,减少了因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而病死的动物数量,减少了病死动物不规范处理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较大的生态效益。动物检疫工作与畜牧业的发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都十分密切相关,畜禽健康与否直接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项目的实施,减少了因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而病死的动物数量,减少了病死动物不规范处理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较大的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畜禽对传染病的抵抗能力,有效地预防了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同时有效地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给人类带来潜在的威胁,保护了人类身体健康。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预防了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同时有效地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给人类带来潜在的威胁,保护了人类身体健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保证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全年农产品抽样检验检测任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提升资金使用的效率。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山洪预警系统运行管理经费)

一、项目情况

山洪预警系统运行管理经费项目区级预算24.7万元,主要用于山洪预警平台的正常运行,野外站点数据回传,视频会商系统正常运行。

二、执行情况

(一)2021年6月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决定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护项目的维护单位。

(二)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拨付,资金已要求完成拨付。

三、运行监控分析

(一)2021年主要保障山洪灾害预警平台正常运行,野外站点数据回传正常,保障视频会商系统正常。

(二)2021年按照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四、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合同要进行拨付。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运转机制建设)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运转机制建设资金为9万元,由银江镇自行负责项目实施。项目评选、表决过程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严格执行筹资筹劳制度办法、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后期管护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维护运转机制建设,基础设施维护运转水平提高,项目区农民、基层干部满意度≥9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目标、进度、质量、效果以及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评价主体应当按照可行性、重要性、效益性原则,就项目决策、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全面设定评价体系。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与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实施内容,完成相关项目内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由银江镇自行负责项目申报及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运转机制建设资金为9万元,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维护运转机制建设。

2.资金到位。

由财政经我局账户拨付银江镇。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五)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银江镇自行负责项目申报及实施,银江镇负责跟踪服务、监督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建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建设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资金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关于专户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资金的使用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区政府报告后按程序签批划拨,确保专款专用,管理严谨、程序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目标绩效。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无。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建议由财政直接拨付资金给银江镇。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星吉工贸厂房拆除工程拆除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东区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期间,经核查,位于银江镇五道河村的星吉工贸公司厂房属于违法占用耕地,被纳入“大棚房”整治重点,按照省、市督查检查要求,必须按期整改拆除并复耕。按照各级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和时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的陈康同志召集区“大棚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商后确定,由我局牵头,银江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配合,在整改时限内负责落实星吉工贸公司厂房拆除复耕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急、难、险、重”工作要求,我局以“有资质、有设备、有能力、有经验”为标准,通过比选,筛选委托了攀枝花市仁和区朝林建材经营部对星吉工贸厂区内钢结构构造物、机械设备、配电房、生活办公用房、厕所、混凝土地面、堡坎等进行拆除和复耕。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目标、进度、质量、效果以及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评价主体应当按照可行性、重要性、效益性原则,就项目决策、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全面设定评价体系。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与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实施内容,完成相关项目内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工程资金按照“急、难、险、重”项目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根据文件要求请示区政府使用星吉工贸厂房拆除工程拆除费,申报内容、申报目标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项目合理可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按照预算安排,星吉工贸厂房拆除工程拆除费为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经费281.44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星吉工贸厂房拆除工程拆除费281.44万元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星吉工贸厂房拆除工程拆除费281.44万元已使用281.44万元,全部用于拆除复耕,资金使用率达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确保星吉工贸厂房拆除复耕工作顺利实施,实施统一管理,我局负责跟踪服务、监督指导、组织实施,落实责任目标和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建成。

(二) 项目管理情况。

星吉工贸厂房拆除复耕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 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关于专户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资金的使用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区政府报告后按程序签批划拨,确保了专款专用,管理严谨、程序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拆除并复耕点位3个,使用拆除复耕经费281.44万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星吉工贸厂房拆除复耕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厂区全面拆除完毕并复耕,达到大棚房整治要求,并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推动了耕地保护,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攀枝花市东区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对银江镇五道河村的星吉工贸公司厂区内钢结构构造物、机械设备、配电房、生活用房、厕所、混凝土地面、堡坎等进行拆除和复耕工作,因任务重、时间紧,按照“急、难、险、重”工作要求,采用报价比选方式,确定由攀枝花市仁和朝林建材经营部承担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于2019年3月2日进场施工,2019年3月9日全面完成拆除和复耕工作,施工过程中,我局会同银江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监督每日工程进度,并做好了台账记录。在规定时限内,该厂区全面拆除完毕并复耕,达到大棚房整治要求,并顺利通过了省级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丽攀高速公路四川段建设用地瓜子坪高速收费站南侧部分土地收储费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川西南农产品冷链物流园为2018年9月区政府与成都文阳公司在西博会上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的招商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3.5亿元,选址丽攀高速瓜子坪互通出口南侧,总用地约68亩,其中物流、停车场用地各一块。项目拟建设停车场用地因涉及丽攀高速(四川段)瓜子坪收费站南侧用地报批红线范围内部分土地,需由区政府先行收储该地块,方可挂牌出让。就此,区政府与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协商,并签订了《土地补偿协议》。

2020年8月5日,区十一届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土地补偿协议(丽攀高速公路四川段建设用地瓜子坪高速收费站南侧部分土地)>》,对丽攀高速公路(四川段)建设用地瓜子坪高速收费站南侧用地报批红线范围内部分土地6584㎡(9.876亩)进行收储,费用为177.76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东区人民政府与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丽攀高速公路四川段建设用地瓜子坪高速收费站南侧部分土地),东区政府需在签订协议6个月之内支付土地补偿款177.768万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目标、进度、质量、效果以及群众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评价主体应当按照可行性、重要性、效益性原则,就项目决策、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全面设定评价体系。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与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实施内容,完成相关项目内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请示区政府拨付一次性补助177.768万元,申报内容、申报目标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项目合理可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支付土地补偿款177.768万元给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资金到位。

暂未请示区政府,资金暂未到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实施统一管理,我局负责跟踪服务、监督指导,落实责任目标和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建成。

(二) 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 项目监管情况。

资金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关于专户专项资金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资金的使用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区政府报告后按程序签批划拨,确保专款专用,管理严谨、程序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完成项目区箱涵建设,项目进度达到约定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加快推进川西南农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进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后,可带动本区域及周边区域农户致富,带动整个攀枝花农产品基地发展,项目将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繁荣区域经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丽攀高速南侧部分土地补偿费支付流程未走完。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五、专项目标绩效自评表

附件1:21年决算公开表.xls

       2:21年专项目标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