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西区玉巴路(西区动力站至法拉大桥)部分路段采取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玉巴路动力站至攀枝花市日兴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路段禁止1.5 吨(含1.5 吨)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 法巴路(攀枝花市日兴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路口至省道310线巴关河大桥)实行双向试通行;
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公安分局
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
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