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  热点问题问答
 
 
 法治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发布时间:2025-05-30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