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学校实行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双证”的建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2-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民办学校实行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双证”的建议》(第19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开展摸底调查

  2018年1月,市教育体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无证教育”调研的通知》,组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动员辖区中小学校和合法的民办教育机构参与排查、根据户外招生广告追查等多种途径对全市范围内的“无证教育”情况开展了摸底调查。

  截止2018年5月,攀枝花市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共计67所,主要培训对象为中小学生、幼儿及社会人员。

  二、全面开展清理整顿

  (一)联合执法。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于2018年1月下发了《关于联合执法清理整顿教育培训机构的通知》,明确了清理整顿的时限和内容。今年2月以来,市教育、工商、公安等部门组织各县(区)教育、工商、公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清理整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224个,其中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合法办学的培训机构67个,责令整改的培训机构35个,责令关停的培训机构122个,通过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和官方微信对外公布了清理整顿结果。根据清理整顿结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有证但办学不规范的机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予以取缔;对符合条件但“无证”的机构督促其按程序登记注册;对无证且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依法予以取缔。

  (二)全面整顿。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今年5月,市教育体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今年2月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核查、整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学科“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等情况。我市将在10月底前形成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11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三、市级部门联动规范培训机构管理

  (一)严格审查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发给办学许可证后,依法依规分类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民政部门,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进行审查登记,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在民办教育机构设立登记中,市工商局向全市工商登记部门做了进一步强调,凡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登记。

  (二)做好消费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规定,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公布年审及清理整顿结果、设立举报电话等举措,依法保护教育类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开展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专项整治。

  (三)做好民办学校登记管理和业务监管职责的有序衔接和有效落实。一是抓好法人治理机制建设。积极引导和督促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和运行机制,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构建学校内部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内部管理机制,切实增强民办学校自律诚信。二是整合部门执法力量,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通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随机抽查、财务审计、信息公开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建立举报受理机制。通过设立网上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举报等形式,完善社会监督举报受理机制,严厉打击民办学校的违法行为。

  四、关于凯思林培训学校问题的建议

  攀枝花市东区凯思林全人教育培训学校,是东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15年5月依法批准的正式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151040270000421);2015年5月21日,该学校依法在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申请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10402337753944K)。

  凯思林全人教育培训学校属于自主办学、自负盈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017年1月17日,因学校经营失败,学生家长要求退还已交的“第二期最强大脑训练营”学费。

  2017年8月1日,市政府副市长马晓凤同志在市群众工作中心接待了来访群众马骥等3人,听取了群众的诉求。马晓凤副市长指示:“凯思林事件”家长的诉求属于正当诉求,市、区两级政府和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由东区政府牵头,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多措并举,依法协助群众解决问题。所有要求退费的学生家长,如果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则家长的律师费(900元/人)由区教育局按照法律援助的途径予以解决,诉讼费(50元/人)由家长自己解决。

  在东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事情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东区教育局代学生家长支付了攀枝花市三才律师事务所和四川晓明维序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共25200元,东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4日和2017年12月14日分别开庭审理了29位学生家长诉凯思林全人教育培训学校学费案,学生家长胜诉。依照法庭判决,凯思林全人教育培训学校必须全额退还29位学生家长的培训费共220720元。

  目前,该案件已转交到法院执行庭,正在执行中。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