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求《攀枝花市青年人才集聚支持实施 细则(修订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8-04     来源:请选择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快建设人才集聚高地,以青年人才集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人才兴市 加快建设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的实施意见》《攀枝花人才兴市二十条(试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23月印发的《攀枝花市青年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在充分征求有关企事业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攀枝花市青年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811日18:00反馈至指定邮箱。感谢您的建言献策!

联系电话:3325213,邮箱:892443921@qq.com

 

附件:1. 攀枝花市青年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稿)

2. 修订说明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84

 

附件1

攀枝花市青年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

(修订稿)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快建设人才集聚高地,以青年人才集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人才兴市 加快建设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的实施意见》《攀枝花人才兴市二十条(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主要目标

面向全国吸引一批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青年实用人才,重点扶持一批创业项目实、发展潜力大的青年创业人才。

二、支持对象

(一)与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就业单位为其在攀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全部社会保险费的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中专及本科毕业生;

(二)在攀首次创业的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及其创办的企业;

(三)在我市就业见习基地,开展见习的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或16—24岁青年;

首次来攀求职就业的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均非攀枝花市)来攀参加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面试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支持政策

(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

按照《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攀委办发〔20215号)规定,对与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就业单位为其在攀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全部社会保险费的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中专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500//月、大专300//月、中专200//月,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助。

(二)免费场地支持

按照《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攀委办发〔20215号)规定,在攀首次创业的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入驻市内高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创业的,享受最大30平方米的免费场地支持。

(三)在攀见习生活补助

在攀就业见习基地开展见习的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或16—24岁青年,由见习基地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助。

)青年人才驿站

在全市选择若干商务酒店授权挂牌青年人才驿站,为首次来攀求职就业的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均非攀枝花市),来攀参加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面试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供最长不超过10天的免费住宿。(每人来攀只能享受一次)。

四、政策兑现程序

(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

1.申请。人才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本级报人才综合服务专窗),并附以下材料(加盖用人单位鲜章):

(1)《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人员明细表》;

(2)人才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

(3)人才毕业证书、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补助期间人才在用人单位的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及用人单位上年度报税务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2.审核及补助兑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函告同级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由同级人才服务中心拨付至引进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二)免费场地支持

1.申请。创业人才向入驻的创业孵化园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项目)入驻申请书;

(2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创业个人(团队)简历;

(4毕业证书。

2.审核。创业孵化园审核评选入驻项目,同意入驻的签订孵化协议并提供免费经营场地。

(三)在攀见习生活补助

按照《攀枝花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攀人社发〔2024210号)文件规定程序办理。

)青年人才驿站

1.申请。来攀求职的青年需至少提前3—5个工作日通过官方渠道提交入住申请。申请渠道为团市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春攀枝花,点击进入青年服务”——“青年人才驿站板块按提示操作。必须按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学历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生证、求职相关证明(面试通知、用人单位联系函等)。

2.审核。由团市委负责对申请人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申请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同时可在申请页面我的申请中查询审核进度及结果。

3.入住。持相关证件到指定的青年人才驿站登记扫码入住

4.资金拨付。各青年人才驿站每季度向同级团委报送入住情况,包括实际入住人数、具体天数、产生费用并提供酒店账号。由同级团委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团市委汇总,团市委审核通过后,函告市财政局将实际产生经费拨付到各青年人才驿站。

五、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共同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区、钒钛高新区财政分级承担,市级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青年人才驿站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在攀见习生活补助由见习基地承担。本细则自20251124日起实施,与之前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20251123日及以前的青年人才,按照所对应的人才政策执行。

 

附件2

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为持续深化我市人才兴市战略,优化青年人才引育留用政策体系,适配当前青年人才来攀就业、创业、求职见习实际需求,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人才兴市 加快建设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的实施意见》《攀枝花人才兴市二十条(试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近年政策落地执行情况、企业与青年人才反馈诉求,对2022年印发的《攀枝花市青年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一)支持对象调整

1. 删除两类扶持对象。按照现行政策保障体系,取消2022版细则中在我市实习基地实习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初次来攀硕博研究生(安家购房、人才公寓)两类对象,前者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后者统一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专项政策执行,本细则专注普通青年毕业生基础就业创业保障。

2. 优化细化第四类求职青年范围原表述仅笼统写市外来攀求职高职以上应届、毕业一年毕业生;修订稿明确限定户籍、就读学校均非攀枝花,新增来攀参加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面试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驿站保障,兼顾外地求职毕业生与赴攀考编硕博人才需求。

3. 对象分类逻辑简化将原5类支持对象精简整合为4类,分类标准按稳定就业、自主初创、见习锻炼、外地短期求职划分,逻辑更清晰,便于人才快速对号入座。

(二)支持政策调整

1. 移除过期政策。2022版细则自主创业场租补贴、基本运营综合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属过期政策在修订稿中进行移除

2. 移除重复政策。士、安家补助人才公寓入驻等政策,已统一移至《攀枝花人才服务保障支持实施细则,本细则不再重复规定。

3见习补助责任主体明确新增条款明确在攀见习生活补助由见习基地直接承担,厘清企业与财政支出边界

(三)政策兑现申报材料、流程大幅修订

1.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新增企业经营佐证材料2022版仅要求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学历身份材料;修订稿新增两项硬性材料:补助期间工资银行流水、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用于核实企业真实经营、稳定用工情况,防范虚假申报套取补助。

2. 取消原件现场核验要求2022版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现场核对;修订稿仅要求提交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清晰扫描件,无需线下核验原件,减少企业跑腿次数。

3. 青年人才驿站申报流程标准化升级。一是新增前置要求需至少提前3—5个工作日在青春攀枝花公众号线上申请,2022版无提前预约时限规定。二是明确申请材料清单统一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证明、面试/求职通知等佐证。三是新增每人仅可享受一次驿站免费住宿硬性限制,杜绝重复申领。四是规范资金结算流程驿站按季度报送入住台账,经区县团委、团市委逐级审核后统一拨付费用,2022版未明确季度报送、多级审核流程。

(四)文字、适用范围规范修正

1. 统一政策依据表述,更新上位文件,增加《攀枝花人才兴市二十条(试行)》作为制定依据;

2删减冗余重复条款,合并同类流程描述,全文篇幅精简,政策可读性提升

审核: 荆涛   责任编辑: 孔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