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求《攀枝花市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8-04     来源:请选择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加大对人才创新平台扶持力度,优化各类人才平台布局,鼓励、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攀创新创业,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人才兴市 加快建设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的实施意见》《攀枝花人才兴市二十条(试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20223月印发的《攀枝花市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实施细则》进行了研究修订,在征求有关企事业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攀枝花市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81118:00前反馈至指定邮箱。感谢您的建言献策!

联系电话:3325213,邮箱:892443921@qq.com

 

附件1.攀枝花市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实施细则(修订稿)

2.修订说明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84

附件1

攀枝花市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实施细则

(修订稿)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加大对人才创新平台扶持力度,优化各类人才平台布局,鼓励、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攀创新创业,根据《攀枝花人才兴市二十条(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发展目标

围绕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和“921重点产业领域,采取扶持激励措施,新建一批创新平台,提升现有平台服务能级,为人才培养、实践创新提供平台支撑。

二、支持对象、政策及办理流程

(一)对围绕重点产业调整专业设置的在攀高校、职业(技工)院校给予专业建设补贴

1.补贴标准

中等职业技术 (技工) 学校围绕“921重点产业调整或新增1个专业给予20—50万元补贴;高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含技师学院)围绕“921重点产业调整或新增1个专业给予50—100万元补贴。

2.办理流程

(1)申请。新增加专业的学校,填写《在攀高校、职业(技工)院校调整专业补贴申请表》,附新调整或增加专业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高校、职业院校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技工院校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审核。高校、职业院校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会同相关部门确定补贴金额;技工院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会同相关部门确定补贴金额。

(3)公示。高校、职业院校符合条件名单及补助金额由市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函告市财政局兑现补助资金;技工院校符合条件名单及补助金额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函告市财政局兑现补助资金。

(4)拨付资金。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至学校。

(二)对新创建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竞赛集训中心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企业给予建设资助

1.资助标准

新创建为国家级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给予50万元资助,新创建为省级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给予30万元资助,新创建为市级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给予10万元资助。新创建为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集训中心给予10万元资助。

2.办理流程

(1)申请。新获得以上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竞赛集训中心建设资格的项目单位,填写《技能竞赛集训基地/中心建设资助申报表》,附项目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资助金额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函告市财政局兑现资助资金。

(4)拨付资金。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至项目单位。

(三)对新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企业给予建设资助

1.资助标准

新创建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200万元资助,新创建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100万元资助,新创建为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50万元资助。

2.办理流程

(1)申请。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资格的项目单位,填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资助申报表》,附项目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资助金额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函告市财政局兑现资助资金。

(4)拨付资金。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至项目单位。

(四)对新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企业给予建设资助

1.资助标准

新创建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30万元资助,新创建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20万元资助,新创建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8万元资助。

2.办理流程

(1)申请。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资格的项目单位,填写《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资助申报表》,附项目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资助金额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函告市财政局兑现资助资金。

(4)拨付资金。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至项目单位。

(五)对创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给予奖励或补助

1.奖励或补助标准

新创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新创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给予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助;每新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设站单位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博士后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助的设站单位,按照所获资助资金金额1:1的比例给予补助。

2.办理流程

(1)申请。设站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新创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批复文件或在站博士后佐证材料或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相关资料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助的相关文件。

(2)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奖励/补助金额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函告市财政局兑现资金。

(4)拨付资金。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至设站单位。

(六)对专家服务基地给予资助

1.资助标准

新建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给予20万元资助,新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给予10万元资助。每年安排60万元专项经费,根据年度计划下达至市级专家服务基地,支持基地建设、开展专家下基层行动计划。

2.办理流程

(1)申请。基地依托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新建国家级或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的批复文件。市级专家服务基地资助经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制定年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

(2)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资助金额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函告市财政局兑现资金。

(4)拨付资金。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至基地依托单位。

(七)对新建省、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事业单位、园区给予经费资助

1.资助标准

对新建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经费资助;对新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得到,给予10万元一次性经费资助。对具有重大影响、重要发展前景、预期效益特别显著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殊支持。

2.办理流程

按照《攀枝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共同组织实施。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本细则自2025年1124日起实施,与之前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2025年1123日及以前的人才平台,按照所对应的政策执行。

四、政策咨询或受理联系方式

前(四)款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812—3325101;

第(五)(六)款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12—3325130;

第(七)款政策: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0812—3320876。

 

附件:1. 在攀高校、职业(技工)院校调整专业补贴申请表

2. 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资助申报表

3.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资助申报表

4.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资助申报表

 

附件1-1

在攀高校、职业(技工)院校

调整专业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

 

专业调整情况说明

 

调整(增加)数量

 

申请补贴金额(元)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并附调整或增加的专业批复文件。

 

 

附件1-2

攀枝花市技能竞赛集训基地/中心资金资助申报表

 

单位名称

 

等  级

(国家、省级、市级)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申请补贴金额(元)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并附批复文件。

 

 

 

 

附件1-3

攀枝花市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金资助申报表

 

单位名称

 

等  级

(国家、省级、市级)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申请补贴金额(元)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并附批复文件。

 

 

 

 

附件1-4

攀枝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金资助申报表

 

单位(企业)

名称

 

等  级

(国家、省级、市级)

 

工作室名称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申请补贴金额(元)

 

申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本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批复文件。

 

附件2

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加大对人才创新平台扶持力度,优化各类人才平台布局,鼓励、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攀创新创业,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人才兴市 加快建设高层次人才集聚高地的实施意见》《攀枝花人才兴市二十条(试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对2022年印发的《攀枝花市人才平台建设支持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新增人才载体扶持资助条款。本次修订新增两条平台支持政策新增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集训中心10万元一次性建设资助;新增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次性建设资助50万元。

)院校产业专业补贴政策简化优化。原政策按照康养、钒钛制造、新能源、紧缺专业设置多档差异化补贴标准,新版统一锚定全市“921重点产业导向,仅按照院校层级划定补贴区间,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每调整或新增1个专业补贴20—50万元,高校、高职及技师学院每调整或新增1个专业补贴50—100万元,取消细分专业梯度划分,政策标准更加清晰简洁。

(三)统一规范全流程申报办理机制。新版整合各类人才平台业务办理流程,统一实行申报提交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财政拨付资金四步工作程序,统一配套标准化申报表格,细分不同业务对应的经办部门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方便各单位咨询对接、开展申报。

 (四)明晰实施主体、资金来源及新旧文件衔接规则。本次修订明确细则由市人社局、市科协联合组织实施,全部扶持资金统一从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同时明文规定本细则施行后旧文件予以废止,新旧政策内容存在冲突的,一律以本新版细则为准。

 (五)保留原有成熟稳定扶持标准不变。技能竞赛集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省级、市级梯度建设资助金额维持原有标准不作调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建设资助、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助等原有政策标准保持不变

审核: 荆涛   责任编辑: 孔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