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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创模办[2008]17号 关于报送创建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迎检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3-11 18:19:00    来源:   选择阅读字体:【 】  

  

 

  各县(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2008年是我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验收年,迎检资料作为反映我市创摸工作开展情况,体现我市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见证,对顺利实现市委、市政府“创建四川省环境模范城市”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迎检资料工作,确保“创模”成功,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报送创省模迎检资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职责分工

  (一)市创模指挥部档案资料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创模迎检资料的收集、整理;收集、整理和制作创模迎检资料。

  (二)市创模指挥部技术工作组负责指导全市各部门形成创模迎检印证资料;审核迎检资料具体内容。

  (三)各责任部门负责向创模指挥部档案资料组报送迎检印证资料;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形成创模迎检资料,使本系统、本行业创模迎检资料规范化、标准化,并确保迎检资料质量。

  二、迎检资料的报送

  (一)报送时间:2005年至2008年3月31日形成的印证资料于2008年4月10日前报送,2008年3月31日以后形成的补充性印证资料于2008年6月15日前报送。

  (二)报送地点:创模指挥部档案资料组(交通宾馆117室)

  (三)各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须提交纸质文件两份,电子文件一份,并填写《创省模迎检资料移交单》(见附件1)。

  (四)各单位报送的文件必须符合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及四川省、攀枝花市有关规定。文件中没有电子文件的必须采取扫描方式进行电子文件的转换。

  (五)各单位报送的照片及音像资料须附带说明,将时间、地点、事由、人物、背景、摄影者等填写清楚,其中反映重要人物的照片还必须标明人物的姓名、在照片中的具体位置,[如:王**副市长(中一)、李**局长(右一)]。

  (六)扫描要求:

  1、扫描的存储格式统一为PDF格式。

  2、扫描的页面范围扫描件的纸张大小,不应随意扩大白边范围,以减少存储容量。

  3、页面内字迹清晰度差或带有插图或页面为多色文字的,采用灰度模式扫描。

  4、扫描分辨率的大小选择。原则上以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为准。其分辨率一般均选择100dpi。特殊情况下,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可适当提高分辨率。

  5、扫描中出现图像偏斜、不清晰、失真、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白边大时应进行纠偏、重扫、去污、裁边等处理,对大幅面文件要进行拼接处理。

  (七)报送资料范围

  请各单位根据《攀枝花市创建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档案资料清单》(见附件2)加强资料的准备工作,并按照《攀枝花市创建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迎检资料报送目录》(见附件3)及时报送迎检资料。

  请各单位将涉及本单位考核指标,应纳入迎检资料报送范围,但报送《攀枝花市创建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资料清单》和《攀枝花市创建四川省环保模范城市迎检资料报送目录》中又未提及的文件材料内容即时反馈到创模指挥部技术工作组。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创模指挥部技术工作组 涂勇 3355655

  市创模指挥部档案资料组 蒋凯 3339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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